京粤两地的家电“以旧换新”招标工作日前启动。记者昨日获悉,上海的招标工作计划也已经制定完成,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细则有望在7月底亮相。根据此前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均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据悉,已公布的北京招标公告对企业资质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首批招标的企业将共计34家。其中,回收企业方面,除了此前国家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的标准外,还对投标人规定了具体的财务指标,包括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流动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等。 而销售企业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地区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2008年在北京地区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企业还需符合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流动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销售额位居本市前列,一般在1亿元以上等要求。 另外,广东省招标工作则以推荐形式启动,要求各地级市经贸局按照以旧换新家电销售企业的六个基本条件,推荐1-2家销售企业以及1家回收企业;前者2008年销售额要位居本省(区、市)前列,达到5亿元以上;后者存储场地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 本报记者了解到,上海的招标工作计划也已经制定完成,并将于近期公布。至于广受关注的实施细则,或将于7月底揭晓。知情人士透露:上海的“以旧换新”招标将采取邀请标的形式进行;首批已经确定了几家大型连锁企业、大型综合性超市、大型商场,并且不会将外资企业排除在外;但没有录入生产企业的销售公司。 另据悉,江苏月内也将启动以旧换新招标。 国都证券研究员王京乐表示,“以旧换新”与以往政策相比,贯穿了整个产业链,使生产企业在销售和回收环节均可加入,受益较以往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