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只等“发令枪”
    2009-07-03    李画    来源:国际金融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7月2日联合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此前3天,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达成协议,同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业内人士认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已进入倒计时,外贸企业汇兑风险将大大降低。

  人民币结算优势多

  距离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已近3个月。“我们期待7月份能出现首宗人民币贸易结算。”瑞士友邦银行上海首席代表余屹说。让外贸企业感到振奋的是,《办法》明确规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从宏观面来看,《办法》将大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从微观角度来看,最大受益者是企业。”中央财经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记者表示,一方面规范的人民币结算办法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换汇成本和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金融危机造成美元贬值,而人民币相对稳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有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人民币结算不仅降低了汇率波动给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减少了企业的结售汇成本。目前银行对大型企业结售汇有一定的优惠空间,但小型外贸企业的兑换成本基本与个人相同,为3%。。如果以平均2%。的兑换成本计算,仅中行上海市分行2008年8000多亿美元的结算规模,就可节约兑换成本16亿美元。
  随着央行与香港金管局达成协议,意味着香港有望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首站。上海五矿副总经理钮为民向新华社记者透露,上海五矿已同香港企业预签了几单人民币结算业务,具体细则和操作办法要视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而定。“运用何种货币结算需双方企业达成共识,我们和香港的业务往来较多,对方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也较高。”钮为民说。

  银行只等“发令枪”

  作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首批试点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已进入“一级战备”。“各项准备工作都已就绪,我们只等‘发令枪’!”一位银行人士表示。事实上,包括交行、中行在内的几家试点行,都曾向记者表示已经基本完成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只待有关政策允许,便可开展业务。
  据悉,上海首批列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100家试点企业中,大多数已经储备了人民币结算业务,并作出相关项目安排和资金配套。这些企业中既有央企驻沪企业、上海本地大型国企,也有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有人民币支付需求的在华大型跨国公司对此非常感兴趣,他们既从中国采购商品,又从境外进口商品在中国销售,此前要考虑汇率平衡问题,未来如果用人民币结算,将大大降低财务成本。

  人民币国际化任重道远

  但业内人士认为,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尚面临三大挑战:一是目前海外人民币来源主要是和我国互换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和通过出口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存在很大局限性;二是人民币充当贸易结算货币,国外进出口商将产生人民币资金的结余,短期内中国的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应吸纳该国的人民币资金存款,长期国内金融市场应当逐步对海外人民币资金回流开放;第三,人民币结算必然会对我国金融管理能力、金融人才储备和银行国际化的竞争力提出挑战,随着人民币离岸结算中心的建立,跨境贸易结算也可能对当前进出口核销制度操作性带来新的难题。
  上海一家大型国企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还有赖于贸易伙伴的接受程度,若要贸易伙伴接受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工具,首要的条件是持有者能够使用人民币获得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这对人民币的管理、人民币投资产品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由此可见,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需要我国央行、外管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协调行动,才能形成统一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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