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飙:铁矿石长协机制瓦解是正常的
    2009-07-0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在一份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针对日照国际铁矿石交易中心发布的“调查情况汇报”中,出现了这样的命令句:“交易中心必须发表公开声明,明确表示坚决不从事进口铁矿石任何贸易、交易活动,不从事进口铁矿石价格发布及价格指数的发布;交易中心必须进行内部整改,必须进行更名……,不得进行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炒作’”。如此声色俱厉的喝令,容易让人误以为中钢协是一个执法机构,而日照交易中心则是已被定了罪的执法对象,而实际上,中钢协的章程中却写着:它是由会员自愿组成、为会员提供服务的社团法人。
  刚刚成立还未开始实际运作的日照交易中心,本身并不打算从事铁矿石买卖,而是打算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和价格与指数发布服务,这与其注册的经营范围“铁矿石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及信息发布咨询服务”完全吻合;它之所以成为中钢协的眼中钉,是因为它所推动的现货指数化定价机制,与过去27年所实行的双边寡头谈判机制水火不容,而中钢协则是该寡头机制的忠实捍卫者。过去的年度谈判机制,是在铁矿石供需双边寡头垄断格局下,所形成的非常罕见的价格形成机制;近年来,随着国际分工深化、传统钢厂产品结构调整、产能转移和新兴市场兴起,新钢厂大量涌现,铁矿石需方的寡头垄断局面不复存在,长协机制的瓦解已不可避免。
  去年,力拓没有跟随淡水河谷与宝钢的谈判结果,而宝钢最终接受力拓报价,这已经打破了寡头长协机制,而今年宝钢又没有跟随日韩已接受的降价幅度,旧机制实际上已经瓦解;供需方之间的个别谈判和供货协议还在无组织的延续,也仅仅是因为新的价格形成机制还未建立,但这只是时间问题了,未来铁矿石交易将走向与其他大宗原材料类似的模式;必和必拓是最积极推动这一转变的,而日照交易中心的建立,也不失为争取主动地位的积极尝试;如何在未来新模式中占据有利地位,是供需双方和中间服务商都需要考虑的问题;无视变化、拒不接受现实,继续顽固沉迷于已不存在的市场机制,只能损害企业的利益。
  其实长协机制能维持到去年,已经是个奇迹,伴随着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工业增长,中国钢铁企业早已遍地开花;经验表明,联合议价和价格同盟只能在少数寡头之间维持,一旦交易者数量略多,价格同盟便很难维持,除非借助政府和司法强制力;由中钢协和个别国企巨头所主导的寡头谈判得以长期维持,正是因为政府法规禁止了大部分中小钢企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进口贸易权,后者不能从铁矿石供应商那里直接采购,只能转而向拥有进口权国有巨头采购;这一限制不仅赋予了国有巨头与铁矿石供应商的谈判能力,更为他们创造了将用长协价购得的矿石以国内市场现货价转售给中小钢企而获取差价的机会,也正是这一点,成了国有巨头和代表他们利益的中钢协顽固坚持旧机制的主要动机。
  显然,转售差价是一种管制带来的特权租金,然而在目前的铁矿石市场上,供方拥有比需方高得多的垄断能力,因而供方有能力通过限制供给量来转移供给瓶颈,从而将上述租金转移到自己手里;目前国内钢铁市场已不再是计划体制,有足够的透明度,国有巨头很难隐藏自己的转售差价,供方有足够的信息来了解国内市场现货价格,估算谈判对手的转售收益,从而掌握他们的价格底线,并榨取其特权租金;只有当协议期内现货价格出现意外高涨,从而大幅拉开长协与现货差价时,国有巨头才有机会保留丰厚的特权租金,在2008年之前的若干年中,他们确实尝到了这个甜头。
  所以,一方面,国内中小和民营钢企并未从价格同盟中获得好处,由于缺乏自主谈判和进口权,他们不得不接受竞争性的现货价;而另一方面,尽管表面上国有巨头获得了进口特权带来的巨额租金,但由于他们无法对供应商隐藏这块收益,并且对方拥有更强的垄断能力,结果,通过管制法规和对中小钢企的压制政策辛辛苦苦榨得的租金,其中大部分最终还是落入了供应商的腰包。既然价格同盟和长协机制并不能给国内钢企带来好处,长协价也未必低于现货价,继续坚持这种一年一度耗费巨大的艰难谈判,实在没有必要,对于中小钢企,更是徒增了一笔转售带来的交易费用;国有巨头和中钢协的执着,或许是因为仍对前些年所尝到的甜头回味无穷,然而从去年起甜头已变成了苦头,而这几年的谈判经历,也足以让他们看清自己脆弱的谈判地位了。
  国际铁矿石市场的供方寡头垄断局面,恐怕在未来多年内都无法改变,国内钢企与其死扛,不如寻找其他途径来改善处境和降低风险;日韩钢企在多年前便开始收购和投资海外矿业资产,今天他们已不再那么担忧铁矿石涨价了,这种策略值得仿效;直接买入矿业寡头的股票,也是很方便的对冲手段;基于标准合约和指数化定价的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将为钢企提供更简单方便的风险规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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