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萧条后美国上演大规模金融体系改革
    2009-06-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美国东部时间17日12:50(北京时间18日0:50),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公布了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从而拉开了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体系改革序幕。
    综观改革措施,最核心部分为两项,一是将美联储打造成“超级监管者”,全面加强对大金融机构的监管;二是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赋予其超越目前监管机构的权力。

    美联储被赋予更多金融监管权

    美国政府当天公布的这份88页的改革方案白皮书旨在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五个方面构筑监管安全防线。
    首先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白皮书指出,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为此,政府将推行六个方面的改革,包括强化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的权力,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等。
    其次,建立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监管。白皮书建议赋予美联储监督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权力以及全面监管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等举措。
    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一个最富有争议性的问题是,政府斥巨资救助美国国际集团、房利美、房地美等“大得不能倒”的金融巨头,但政府救助也带来道德风险和隐患。
    为解决这一难题,改革方案要求赋予美联储更大的权力,使其能对所有大金融机构进行“更严格、更持续”的监管,美联储将完成由中央银行到“金融监管超级警察”的跨越,成为美国金融监管的最主要防线。

    保护消费者不受金融欺诈损害

    白皮书建议的措施之一就是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以保护消费者不受金融系统中不公平、欺诈行为损害。
    金融危机的一大肇因即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引发次贷危机,直接涉及金融机构过度放贷问题。奥巴马政府认为,正是缺乏对消费者的保护,导致消费者举借了无力承担的按揭贷款,或购买了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进而加剧了金融危机。
    破解这一难题的要领,就是将目前分散在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的监管职权集中到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新机构负责制定规则并拥有罚款权力。
    白皮书内容还包括赋予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所必需的政策工具,以避免政府为是否应救助困难企业或让其破产而左右为难。改革方案建议,建立新机制,使政府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处理发生危机、并可能带来系统风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此外,建立国际监管标准,促进国际合作。例如,强化对国际金融市场监管、对跨国企业加强合作监管等。
    新方案没有推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合并,但呼吁两家机构在政策方面进行更多协调,此前市场传言新方案将合并这两家机构。另外,此前一直在寻求获取更大监管权的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将继续负责监管州立小型银行和社区银行。

    方案通过前还将上演利益之争

    虽然奥巴马希望这一雄心勃勃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今年年底前在国会得到通过,但由于方案具体内容备受质疑,要真正形成法律并开始执行,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围绕金融监管改革,除了两党之争、监管部门权力之争外,还将上演利益集团之争。
    分析人士预测,美国政府关于扩大美联储权限和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的主张将在国会遭遇巨大阻力。分析人士还担心,新设一些机构并同时撤销一些原有机构,将让失去监管权力的机构展开争夺“权力”的斗争,而且新设机构又在无形中扩大了政府的监管权,太多机构权力交织将扩大意见差异,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令人担忧。
    此外,金融机构、对冲基金等利益集团将在国会发动游说攻势,尽力争取更多“自由”,认为提议还走得“不够远”的消费者权益组织等则会要求采取更为激进的措施。
    奥巴马之所以如此迫切地推动“新政”,是因为看到了改革的难得机遇,即金融危机使美国举国上下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此次金融监管改革涉及金融领域的诸多方面,关乎各方利益调整。能否抓住时机取得突破,奥巴马的执政能力将经受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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