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3月地方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2009-06-17        来源:财政部

  1-3月,我国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注:1)完成3703.56亿元,同比增收110.92亿元;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注:2)完成6193.93亿元,同比减少90.6亿元。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速回落较大。1-3月,我国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3.1%,增速同比回落35个百分点,但与同期全国税收收入下降10.3%相比,增幅高13.4个百分点。

  (二)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受地方分享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大幅减少等因素影响,出现负增长,增幅回落较多。1-3月,由于地方分享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同比下降7.5%,增幅同比回落37.7个百分点,导致我国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4%,增速同比回落36.1个百分点,但与同期全国税收收入下降10.3%相比,降幅低8.9个百分点。

  (三)分月看,受一季度部分宏观经济先行指标企稳影响,小、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均呈现出降幅逐月收窄态势。1、2、3月,我国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分别下降3%、0.6%和增长16.3%,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分别下降8.5%、增长1.0%和9.2%。

  (四)分税种看,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有增有减,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中地方分享的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均为负增长。1-3月,在11个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税种中,收入增长的有8个,具体有:烟叶税169.1%、耕地占用税120.8%、城镇土地使用税32%、车船税29.8%、房产税17.7%、资源税5.5%、契税2%和城市维护建设税1.3%;收入下降的有3个,具体有:土地增值税17%、印花税15%和营业税1.5%。从收入增幅看,除烟叶税、耕地占用税2个税种收入同比分别提高158.6和80.5个百分点外,其他9个税种收入增速均不同程度回落。

  1-3月,在14个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税种中,除11个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税种外,3个地方分享税种收入均为负增长,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比分别下降2.4%、16.7%和0.3%,增幅同比分别回落26.8、51.6和36.1个百分点。

  (五)从收入规模看,小、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均有所提高。1-3月,全国税收收入完成13023.58亿元,同比减收1496.10亿元;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703.56亿元,同比增收110.92亿元;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为28.4%,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

  1-3月,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193.93亿元,同比减收90.6亿元;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47.6%,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

  二、收入情况分析

  总的来看,1-3月,尽管全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0.3%,但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仍保持3.1%的增长,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4%,地方税收收入出现了多年未遇的低增长态势,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但从今年一季度分月地方税收收入变动态势看,小、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已呈现出逐月回升态势。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等5税均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是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实现低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1-3月,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等5税增速分别为169.1%、120.8%、32%、29.8%和17.7%,这是中央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陆续实施,部分地方税制改革措施逐步落实以及强化征管、调整收入进度安排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宏观调控政策初步显现效果。1-3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281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8%,增幅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8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1-3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130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8.2%,其中: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7.8%。1-3月,商品房销售额完成50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1%,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24.7%,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分别增长20%和14.4%。同时,为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1-3月,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4.58万亿元,同比多增2.97万亿元,中央投资项目以及地方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实施。受此影响,全国新投入开发、使用的耕地、土地和房产增长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长。

  2.税制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促使部分税种收入增长。一是截至3月底,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出台了耕地占用税新条例实施办法,尚未出台的地区也普遍按照新税额标准实施预征,由于税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4倍,使耕地占用税收入增长较快。二是2008年底,各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税额标准调整工作全部完成,自今年1月起,都按照新税额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并把征税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由于税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2倍,从而带动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的增长。

  3.加强征管和调整征期也有一定促进作用。2008年底,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基本完成,各地通过查补漏征、漏管,完善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并转化为收入增长。今年以来,由于收入形势较为紧张,一些地区如安徽、青海等地纷纷通过严格缓税管理,加大缓税、欠税追缴力度,严格收入进度安排,组织专项检查,查补漏征、漏管,促进了收入增长。同时,一些地区如大连调整了房产税征期,由原来每年4月、10月征收改为按月征收;部分地区如青岛市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期,由按年征收改为按季征收,使一季度成为税款集中入库期之一。

  此外,1-3月,烟叶税收入的爆发性增长,应是部分地区去年应入库的税款到今年1月份集中入库的结果。

  (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逐月止跌回升,是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降幅收窄的主要动因。

  1-3月,地方分享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同比减少201.52亿元,导致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同比下降7.5%。分月看,1、2、3月,大口径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分别下降8.5%、增长1.0%和9.2%。这表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已开始发挥作用,宏观经济已出现了一些回暖的迹象。

  1-3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去年同期增长5.1%,增幅同比回落11.3个百分点。企业家信心指数为101.1,比上季度提高6.5点;PMI(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去年11、12月,分别为38.8和41.2,今年1、2、3月,分别为45.3、49和52.4,呈连续回升态势。这些迹象表明,制造业去库存化工作已告一段落,受外需影响最严重的制造业最困难的时期可能已经过去,但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受此影响,1、2、3月,地方分享的增值税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8%、3.6%和0.5%,企业所得税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4.8%、增长4.7%和13.5%。  


  注:

  1.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资源税、烟叶税以及属于地方的印花税收入,即地方税收入,共涉及11个税种。

  2.包括小口径地方税收收入以及地方按比例取得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享收入,共涉及14个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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