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项目有望获补贴
    2009-06-17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已联合制定旅游发展基金项目开发补助费管理办法,对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和旅游新业态项目开发进行补助。目前,江西正在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各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每项不超过150万元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据介绍,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具体包括:旅游景区(点)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景区安全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如景区(点)厕所、停车场的建设和完善项目等;乡村旅游项目,如“农家乐”、“渔家乐”等;旅游新业态项目,如漂流、温泉、自驾车营地及生态旅游示范区等。
  相关稿件
· 台企将投30亿在江西建太阳能电池生产线 2009-06-10
· 江西省属国企举行高校毕业生招聘会 2009-06-09
· 江西面向高校毕业生聘"特岗计划"教师 2009-06-01
· 江西首批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挂牌 2009-05-25
· 江西要求规模养殖场排放达标 20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