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资本金比例有利扩大民间投资
    2009-06-03    邓聿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其中,对“两高一资”的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仍保持在原来的水平或有所提高,对基础设施建设如铁路、公路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则有所调低。

  中国最早实施资本金比例规定始于1996年,而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07年,当时面临的经济形势是整体过热。这次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则如国务院的通知所说,主要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扩大国内需求;以及实施有保有压的结构调整,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因而,它的一个直接作用,就是降低了多数行业以及进入该行业的企业的融资门槛,有助于经济更快地恢复。
  据测算,在国家出台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大约需要的项目资本金为2.4万亿元,其中将有2500亿元的资金缺口。目前来看,解决项目资本金缺口特别是地方政府资本金缺口的办法,除了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外,还可采用发放特殊政策性贷款作为项目资本金,扩大地方中期票据试点范围以及发行地方债券等。但后面几种办法都存在较大的风险,相对而言,降低资本金的风险就要少一些。
  需要指出的是,调整项目资本金比例客观上也有益于民间投资的扩大。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民间拥有巨量的财富,这些资金随时等待着新的投资机会。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不景气阶段,激发民间投资不仅可以减轻中央财政的压力,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还可缓解就业压力,形成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加群众收入。总之,没有民间投资的配合,国家促内需、调结构的目标不易达到。
  从前些年的情况来看,民间投资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已充当主力,占比70%以上。不过,民间投资虽然发展较快,但投资领域明显狭窄,多集中在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建筑、房地产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此外,在过去几年,民间资金也大量投入到进出口、钢铁、煤矿等当时回报率较高的领域,从而加剧了经济结构失衡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过热市场与扭曲价格的影响下,这些行业的投资回报率较高;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在基础设施、生产服务业以及大型制造业等民间资本极力欲进的行业和领域,由于存在着一系列的准入限制和政策管制,民间投资无法进入,这其中就包括资本金的准入壁垒。
  不管是民企自身的因素还是国家管制,民间投资如果长期维持 “小型化”、“短期化”的投资格局,大项目很少,会使得民企投资的能力弱化,发展定位低,缺乏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气魄,抑制其进一步扩大与发展。
  要调整结构,促进中国经济更好地走出下行的阴影,重点要放在引导民间投资上,使民间资金能够更多地投入到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中去。而降低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对原来被捆住手脚的民间投资,实际上起到了一种松绑的作用,尽管松绑的幅度不是很大,但总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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