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近日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其中规定,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这标志着深圳的小产权房可能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
小产权房的说法,是相对于“产权房”而言的,它有商品房的使用性质,却没有商品房的法律身份。现在,忽如一夜春风来,深圳将有条件给予小产权房法律身份,难免掀起“房”事许多波澜。
显然,小产权房是城市化所留下的一个后遗症,这个后遗症不能一直拖着任由其自生自灭,也不能因为其土地的性质无法得到根本解决而对其置之不理。小产权房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有失公平的存在,如果长时间不加以补正,迟早会成为城市化的绊脚石。
在高房价背景之下,小产权房有着天然的市场空间,而因为城市化的速度差异,又为小产权房的存在提供了生存空间。尽管缺少法律上的“合法身份”,却也无碍小产权房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享受着自己的“小日子”。
为在城市“住”下来,许多人无奈之中买了小产权房,因为没有产权,虽然买了房,但心中始终不塌实。他们担心拆迁,担心征地,担心村里有变动……在提心吊胆中期待着有关方面能给小产权房一个说法、一个身份。
许多人担心,小产权房有了合法身份,一些地方就会趁势抓紧建楼,等着获得合法身份。事实上,在深圳的多个地方,一些开发商就“及时动起了脑筋”,打出了小产权房的利好广告。大量的小产权房进入市场,当然会对商品房价格形成一定冲击,许多原本计划买商品房的购买者就有可能转而购买小产权房。然而,小产权房对商品房价格的冲击,恰恰能反射出商品房价格究竟内含了多少水分。
有人抱怨说,小产权房转正,对商品房的开发者不公平,对商品房的购买者也不公平。同样的地段,小产权房的开发成本和买卖成本远远低于商品房。这样的说法并非全无道理。这也是深圳的有关方面在为小产权房核发房产证的时候所应当予以考虑的问题。这里面的公平主要是差价的问题。这样的差价可以通过在核发房产证的程序当中,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式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对于小产权房,忽视的确不难,最多是将一部分人的利益和诉求撂在一边,或者是听之任之就行了。可正视小产权房,虽是民生之举,但因牵扯太多,又加之各方利益博弈甚紧,更何况面临众多法律风险,的确非常难。这也是许多地方想正视而又没有勇气正视的缘由所在。现在,深圳不回避小产权房的种种问题,果断地破了题,值得民众为之叫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