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个体户是最能忍耐的群体之一。支个小摊,开个小店,起早贪黑,几分几毛地赚,一个月下来能养家糊口,苦、难、怨都认了。如果不是被外力挤压得喘不过气,他们一般不会打电话向记者投诉。连日来,记者驱车三千多公里,在山东、天津、河北深入最基层走访数百家个体户,深切体味到经济危机大背景下的民生之痛。面对质监、卫生、工商等强势部门伸过来的手,个体户终于忍不住了。记者目睹厚厚一沓霸气十足的乱收费票据和对上述三个部门的投诉材料,忍不住要说:对老百姓叫苦不迭的收费,有关部门该给个说法了。[详情]

  在河北省政府网站上,记者查阅到,商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时,酒类监管部门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记者从河北省商务厅查询得知,年检亦不得收费。2007年9月26日,河北省商务厅下发《关于换发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各酒类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政策,不准收费或变相搭车收费。海兴县酒类监督管理局向商户所收费用,都是以罚没收入的名义收取的。而罚没收入是指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收入。显而易见,首先是违法,然后才有罚款,没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等不得收取费用作为罚没收入。该局向商户收取的到底是什么费呢?在河北省政府网站上,记者查阅到,商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时,酒类监管部门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007年9月26日,河北省商务厅下发《关于换发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各酒类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政策,不准收费或变相搭车收费。[详情]  
  海兴县委:违规罚没收入退还给当事人
  5月21日,本报对河北省海兴县商务局下属的酒类监督管理局对商户违规收取“罚款”一事,进行了题为《河北海兴酒管局:莫名“罚酒费”挨户宰》的报道。
  当天下午,海兴县商务局局长刘国新对记者表示:该县县委、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县纪委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全面介入调查;二是及时将违规罚没收入足额退还给当事人,主管领导向当事人道歉;三是海兴县纪委监察局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对该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出现该种情况完全是酒类执法工作人员由于思想认识程度不高,依法执政的观念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对有关条款认识出现偏差所致。该局为了更好地监管全县酒类流通市场,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工商分局通知年检,要交1000元,说是什么会员费,不交钱不给盖年检章,交了钱到现在连一张票据也没给,说以后给开票。”深州市穆村镇一位经营农资的个体户对记者说。这位商户叹息道,今年生意大不如去年,货都卖不动,去年一年纯收入六七千,今年能净赚五千就不错了,交会员费就要1000元,生意真没法做了。该镇另外几个经营农资的商户也向记者反映,今年他们同样交了1000元会员费才通过年检。一个正在送货的化肥经营个体户当着记者的面,就会员费问题给同行业的五家商户打电话,结果是家家在年检时都交了1000元。[详情]

  乱收费行为让人深恶痛绝,个体户更是避之唯恐不及,没有哪一种乱收费会让人“自愿”接受。但记者在天津市静海县采访发现,本来是自愿性质的委托检验费,却被静海县卫生防病站模糊成强制收费,在给商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时搭车收取。5月12日,记者来到静海县大丰堆镇,这个距离县城不远的小镇,各类门店足有30多家,其中大部分需办《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快到期时,防病站的人来店里说要办理《健康证》和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收了681元。”大丰堆镇一位经营百货的商户对记者说。[详情]

  个体工商户是自主创业的基础,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是社会服务的最主要承载者。他们个体弱小,成长艰难,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凭借自己的双手养家糊口。但,总有某些地方某些部门,不以扶持为要务,反以要挟为手段,不以社会为责任,反以一己之私为出发点,想方设法,盘剥个体工商户。其名头之堂皇,花样之委琐,恰成鲜明对比。本报记者多方搜集查证,整理成系列篇,从今日起连续刊登,算是为刻薄之人画几张素描,立此存照。山东省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部分商户以巨额行政处罚相要挟,强迫商户签订《服务协议》并收取服务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