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政府网站上,记者查阅到,商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时,酒类监管部门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记者从河北省商务厅查询得知,年检亦不得收费。2007年9月26日,河北省商务厅下发《关于换发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各酒类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政策,不准收费或变相搭车收费。海兴县酒类监督管理局向商户所收费用,都是以罚没收入的名义收取的。而罚没收入是指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收入。显而易见,首先是违法,然后才有罚款,没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等不得收取费用作为罚没收入。该局向商户收取的到底是什么费呢?在河北省政府网站上,记者查阅到,商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时,酒类监管部门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007年9月26日,河北省商务厅下发《关于换发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各酒类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政策,不准收费或变相搭车收费。[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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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委:违规罚没收入退还给当事人 5月21日,本报对河北省海兴县商务局下属的酒类监督管理局对商户违规收取“罚款”一事,进行了题为《河北海兴酒管局:莫名“罚酒费”挨户宰》的报道。 当天下午,海兴县商务局局长刘国新对记者表示:该县县委、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县纪委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全面介入调查;二是及时将违规罚没收入足额退还给当事人,主管领导向当事人道歉;三是海兴县纪委监察局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对该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出现该种情况完全是酒类执法工作人员由于思想认识程度不高,依法执政的观念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对有关条款认识出现偏差所致。该局为了更好地监管全县酒类流通市场,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