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9-04-14 记者:余荣华 来源:人民日报 |
|
|
本报福州4月13日电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将全省农村教师轮训一遍。 按照实施办法,福建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对全省乡镇及以下(不含镇所在地)初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其中省级培训骨干教师1万名,设区市培训骨干教师3万名,其余培训任务由县(区)负责。省级万名培训任务具体安排为小学6000名、初中4000名,2009年至2012年平均每年培训2500名,培训名额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培训采取集中学习、教学实践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办法规定,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培训费。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