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用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本科毕业生
——各区县有关乡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对非北京生源北京高校毕业生聘用两年连续考核合格者,按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与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档案、户口转至工作区县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具有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如用人单位需要,经面试合格,可优先录用为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的,可按同类人员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表现优秀的,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可列为副处级后备干部,为乡镇和基层政权建设培养领导人才。
——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年合同期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推荐免试入学。
(北京市委组织部2005年12月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