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企业融资新规:抵押商标权可获贷款
    2009-03-25    作者:江南 沈雁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杭州3月24日电 如果企业的房产、设备等不动产已经抵押过,现又需融资怎么办?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破解中小企业金融不活,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3月24日,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支行联合出台《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帮助企业盘活无形资产,缓解“融资难”问题,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这标志着浙江省商标权质押融资全面启动。
  据浙江省工商局统计,浙江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112件,名列全国前茅;浙江省著名商标2109件,是全国最多的省份;证明商标68件,位居全国首位;注册商标33.8万件;国际商标注册2.9万件,位居全国前列。这些无形知识产权如果能化为有形资金,可谓“钱景”诱人。
  2008年12月18日,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与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总额为8200万元的贷款合同,作为贷款质押的就是驰名商标“会稽山”的商标专用权。“会稽山商标专用权通过评估价值6.3亿元。”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傅祖康告诉记者,以往企业向银行贷款,都需要固定资产质押,还需要企业间互相担保,现在公司凭着自己的无形资产——“会稽山”商标就可以从银行贷款,不仅可以减少互保带来的经营风险,还证明了好品牌就是“真金白银”。
  业内人士表示,商标权质押贷款在国外特别是欧美一些国家已经很普遍,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承认商标权具有可担保性,像可口可乐、麦当劳等著名品牌都曾经被质押过,并且都取得成功。自1995年《担保法》颁布实施之后,权利质押成为我国法定的债权担保形式,商标专用权被列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之一。商标使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模式。启动商标质押权贷款,促进了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即是真正把企业的“知本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帮助企业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继续获得发展的措施,同时这也将极大地激发企业自主创牌的积极性,对促进企业积极运用商标品牌开拓占领市场,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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