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政企分开后,国家邮政局正逐步推进对行业的监管和引导。昨日(3月23日),上海邮政局公布并解读了由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下称《规划》),这是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制定并发布的第一个区域快递服务发展规划。 《规划》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盘活存量资产、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资本运作,实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运营。培育若干拥有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此外,还要引导国内外资本投资快递服务领域。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内资快递企业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在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新兴国际市场。 《规划》指出,2008年,长三角规模以上快递企业的业务量达到5.1亿件,业务收入达到147.1亿元。长三角快递业务收入占区域邮政业业务收入(不含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60%,占长三角GDP的比重达到0.22%。但是,长三角快递行业目前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与政策滞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市场竞争有待规范、产业集中度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 根据《规划》制定的目标,规划期内,快递服务的年增长率保持在25%以上。到规划期末,规模以上快递企业的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0.22%提高到2013年的0.51%。新增就业岗位8万个。从业者年人均劳动生产率由2008年的23万元提高到2013年的37万元。通过集约化经营,集聚化发展,提高市场集中度。到规划期末,重点培育出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网络型快递企业。 另外,目前正在等待“二审”的邮政法最新修改稿也有新进展。据知情人士透露,“两会”前人大法制办、邮政局及部分快递企业在湖北开会讨论了邮政法最新修改稿,有快递企业针对最新修改稿提出了建议。包括建议邮政公司的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应分开,而国家补贴应该直接投向普遍服务,以营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针对“外资不得从事国内信件递送”这一条款中的“外资”作出更明确定义,即到底是外商独资还是中外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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