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中国—欧盟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布鲁塞尔召开,商务部部长助理崇泉、欧盟轮值主席国捷克商务部副部长马丁·特拉帕、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副总司长彼得·巴拉斯、欧洲专利局国际与法律事务司副司长范德·艾依克出席论坛。 崇泉在高层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他说,长期以来,中欧一直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中国则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出口市场。中欧双方政治上往来密切,经济上互利共赢,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合作符合中欧双方共同利益。 崇泉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巨大成就。他表示,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08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并扎实推进战略的实施。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臻完善,2006年到2008年,中国连续三年颁布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实施了包括立法、执法、为权利人服务、宣传教育等10个领域的717项具体举措。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统筹监督能力日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 崇泉强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是坚定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符合中国自身发展的长远利益。欧方应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理性、客观地评价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看到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崇泉表示,保护知识产权离不开国际合作。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中欧双方需要同舟共济,携手共进,共克时艰。中方愿与欧方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共同促进技术交流与传播,积极为双方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彼得·巴拉斯强调指出,欧洲公司特别是中小企业持续面临知识产权问题,必须不断加强对欧洲和中国企业界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在此方面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中欧双方应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为企业界创造鼓励和保护创新的环境。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合作的成果将有助于实现这一共同目标。 范德·艾依克强调了持续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企业界的重要性。欧洲专利局长期对知识产权国际标准的发展给予支持,在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中国一直是欧洲专利局重要的合作伙伴,现在又通过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为在华投资的欧盟企业建立有力的环境提供支持。 来自中国版权局、海关总署和知识产权局的有关官员以及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二期)的项目官员代表也出席了论坛,并向企业界代表、欧盟成员国知识产权机构代表等介绍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中欧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领域取得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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