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公经济企业成劳动争议“高发地”
    2009-02-24    作者:周凯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上海2月23日电 今天(2月23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了2008年劳动争议情况分析,去年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458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9.1%,从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看,居于前3位的分别是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
    据悉,2008年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已相当于1995年《劳动法》实施时的25倍以上,仲裁员人均处理案件400余件,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其中,私营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要占受理数的39.3%,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22.2%;股份制企业占受理数的26.7%,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60.3%;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占受理数的21.3%,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10.5%。
    据统计,在处理结果中,劳动者全部胜诉和部分胜诉占结案数的82.8%。劳动者全部胜诉占结案数的2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5个百分点,用人单位全部胜诉占结案数的17.2%,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3个百分点。
    据统计,2008年,由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占到案件总量的98%,其中,由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片面理解等原因,劳动者提出不合理仲裁请求的情形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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