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于春节前下发了2009年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对照工作要点,立足全局,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林业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林农群众高度关切的利益问题,扎实做好各项林业工作,努力推进林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林业工作任务。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深化之年,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部署,2009年林业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以保持林业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继续解放思想,抓住发展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础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把现代林业建设全面推向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全年计划造林8220万亩,义务植树25亿株,实现林业总产值1.4万亿元,进一步增加森林资源,增加就业岗位,增加林农收入。2009年林业工作要点包括12个方面共45条。
一、加速推进造林绿化,努力改善生态状况
(一)加快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规划任务,着手编制工程延续建设规划,完善相关政策并争取有所突破。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巩固专项规划,稳步推进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三北防护林工程以3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为新起点,加大建设力度。沿海防护林工程以防灾减灾为中心,修复加宽基干林带并形成纵深防护林网络。不断提高长江防护林、珠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工程质量效益。同时,力争启动一批新的工程和一批有区域特色的省级重点项目。 (二)大力推动重点区域造林绿化。近年来,一些省区市及地县的党委、政府把造林绿化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大幅度增加林业投入,为推动生态建设树立了榜样。国家加大对地方积极性高、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扶持力度,力争在一些省区市和重点区域取得突破,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全国造林绿化工作。 (三)着力推行身边增绿。在抓好深山远山造林绿化的同时,更加关注和重视人居生态建设,不仅让林上山,而且让林进城、上路、入村。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
“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突出“身边增绿”,在继续抓好铁路、公路等通道绿化的基础上,与教育部门联合抓好全国大中小学的校园绿化,努力建设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校园,确保城乡居民享受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四)大力加强森林经营。坚持把森林经营作为发展现代林业的永恒主题,把科学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林业建设的全过程。学习借鉴国际森林经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总结推广基层群众创造出来的“营、造、管”经营抚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制订科学经营方案,规范森林经营行为。加快编制并争取批复《全国森林经营规划》,抓好100个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中幼林抚育、珍稀树种培育、森林健康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不同区域提高林业质量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林业各项改革,进一步理顺林业体制机制
(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确保5年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省份,抓好配套改革,抓紧建立审批程序简便、农民满意的采伐管理制度,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抓紧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健全森林保险制度和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已完成改革试点的省份,全面推进主体改革。其他省份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六)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规模。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尽快报批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力争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七)积极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总结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经验,提出深化改革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三、全面加强资源保护,巩固扩大生态建设成果
(八)严格保护管理林地。抓紧报批实施《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抓紧制定《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抓紧汇总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 (九)加强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推进实施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编制湿地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方案,新建60个湿地公园。做好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 (十)加快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编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规划》,在认真总结京津风沙源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风沙危害重点区域治理,启动西部重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推进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健全荒漠化监测体系,搞好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与工程效益评估。 (十一)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扩大工程建设规模,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和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编制《全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拯救恢复实施方案》,实施《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方案》。启动全国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口管理。争取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二期工程,提高监测防控能力。
四、扎实开展灾后重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
(十二)实施森林防火工程。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推进依法防火。实施《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突出抓好火险预警、航空消防、防火道路、林火阻隔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大型直升机,完善防扑装备,提升综合防控水平,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 (十三)启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争取尽快批复实施《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鼠兔害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地方政府防治责任,推行联防联治、无公害防治。 (十四)扎实推进汶川地震灾后生态恢复。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确保规划分解到位、政策兑现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大熊猫繁育和科研基地尽快恢复重建,确保生态恢复顺利推进。 (十五)扎实推进雨雪冰冻灾后林业恢复重建。加快森林植被、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森林防火、林业基层单位公用基础设施等恢复重建,确保建设质量。积极协调配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抓紧落实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八项政策。争取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林业生态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争取各级政府把林业灾害救助纳入相关救灾资金渠道,对因灾形成的造林债务和损毁住房的债务进行统计核销。
五、着力改善林区民生,切实抓好林业基础建设
(十六)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试点。争取尽快全面启动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展改革、住房保障部门,抓好工程招标、建材采购和房屋分配等关键环节。优先解决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因伤致残致死、因重大疾病和自然灾害导致家庭困难职工的居住问题。争取国家安排专项投资,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试点。有条件的省区,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先行启动,为全面推开探索经验。 (十七)切实提高林业职工收入。摸清林区低收入职工底数,积极协调当地社保部门,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收入人群纳入地方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享受地方最低生活补贴。 (十八)推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饮水、供电、道路、医疗、学校、公安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争取落实建设资金。 (十九)加强种苗基础建设。尽快制定实施《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建设,突出主要造林树种、油茶等木本粮油树种、珍稀树种等良种培育,强化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管,加强区域性种质资源库建设,提高良种壮苗生产能力,推动林木种苗由数量保障型向良种效益型转变。 (二十)强化林业效益监测和林业统计工作。进一步研究建立布局合理、反应及时、准确高效的林业监测体系、评价体系和统计体系,科学反映林业的多种功能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贡献。
六、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变化
(二十一)做实第一产业。加快发展以用材林资源培育为主的第一产业,扩大各种资源基地建设规模,逐步形成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大径材和珍贵树种、木本粮油、竹藤、花卉、森林药材、森林食品、林产化工原料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主导产业。引导企业建立原料林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着力建设高产油茶林等木本油料基地。加强技术指导,推广优良新品种,建立高产示范林,积极研发新品种、修剪技术和种植模式,进一步提高产量,力争把湖南、江西、云南等省建设成为高产木本油料基地,确保每亩产量达到50公斤以上。 (二十二)做强第二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带动第二产业向规模化、集团化、集群化发展,重点扶持100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10大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形成人造板、家具、木浆造纸、竹产品、林化产品、木本粮油产品、生物制药、林业机械制造和生物质能源等支柱产业。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实施名牌战略,提升附加值和竞争力。 (二十三)做大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为主的林业服务业。加强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野生动物园和植物园建设,扩大生态旅游消费。打造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生态旅游精品,构建相互衔接、相互带动的生态旅游圈。
七、大力发展生态文化,进一步树立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观念
(二十四)加强生态文化产品挖掘和创作。普查、收集、整理我国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挖掘一批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力的生态文化产品。开发非物质生态文化和历史人文生态文化,发展自然资源生态文化。组织创作一批优秀的文学、影视、戏剧、美术、音乐等生态文化作品。 (二十五)发展特色生态文化产业。突出区域特色,开发特色生态文化产品,扩大生态文化产业规模。 (二十六)强化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生态志愿者行动,办好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等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生态政绩观。
八、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林业科学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
(二十七)推进林业科学化进程。大力实施科教兴林、人才强林战略,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推广,着力提升林业建设者的素质,努力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加强良种培育、重大森林灾害防控、生物产业技术研发,抓好国际新技术引进,加强重点实验室、生态站网、示范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林业基层技术人员和林农培训,大力推广林业实用科学技术,提高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能力。加强智力引进、基因安全、新品种保护和森林认证等工作。推进林业标准化建设,健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为推进林业科学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二十八)提高林业生产机械化程度。推进林业机械研发应用,推广林木种苗生产、造林绿化、林木采伐、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名特优林产品加工和储藏等专业机械设备的应用。 (二十九)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及《技术指南》。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尽快形成布局科学、高效便捷、先进实用、稳定安全的全国林业信息化格局。逐步将全国林地、沙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等基础性林业资源数据落实到山头地块,形成对三个系统和一个多样性的全面有效监管。加快林业综合办公系统建设,推动办公自动化,提高林业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九、加速完善政策法制,构建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十)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推进森林法修改和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加强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建设和大要案查办,开展打击涉林案件专项行动。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制度,尽快实行网上审批。 (三十一)完善林业补偿与补贴制度。扩大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商品林补贴制度。尽快落实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及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探索完善补偿制度。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三十二)制定完善林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扩大林业小额贷款试点。争取提高造林投入标准。探索建立造林后评价制度。争取延长“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恢复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积极协调落实资源节约型、劳动密集型和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的林产品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野生动植物繁育的扶持政策。
十、扩大林业对外开放,拓展林业发展空间
(三十三)完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发布《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加快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建设。积极实施碳汇造林项目,开展碳汇计量研究。 (三十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林业对外合作战略。鼓励开展海外森林开发和开拓海外林产品市场。拓展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林业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十五)提升林业国际合作的主导力。积极参与多双边林业事务,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主动承担国际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林业规则制定,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妥善应对非法采伐等国际林业热点问题和林产品对外贸易摩擦。加大林业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国林业的国际影响力。
十一、加大林业资金投入,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十六)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找准扩大内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林业对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就业机会的潜力和优势,积极争取生态工程、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扩大林业投资规模。放宽视野,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将林区卫生、教育、扶贫、电网改造、社会保障等纳入中央有关部门的投资安排。 (三十七)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将林业建设纳入地方扩大内需的投资计划,启动实施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带动力强的林业重点项目。 (三十八)积极吸引社会投资。畅通林业投资渠道,完善林业投资政策,为社会投资林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平台和条件,吸引社会投资向林业流动。 (三十九)调整完善投资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资金投入要有利于推进林业改革,有利于推进生态建设,有利于培育主导产业。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增加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投资,积极扶持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增长方式的转变。 (四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厉行节约、加强调控。强化资金使用和运行管理,健全林业资金目标管理约束机制和责任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钱,确保林业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林业部门科学执政的能力
(四十一)认真抓好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林业干部职工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转化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十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监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十三)大力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林业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把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发挥“点亮灯一盏,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作用,作为林业工作的基本方法,切实抓住、抓好、抓出成效。 (四十四)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林业干部培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加强林业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站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武警森林部队和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森林防火能力。抓好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增强林业执法能力。 (四十五)不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林业工作全过程,坚决遏制林业系统职务犯罪高发势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完善林业内部审计制度,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