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回流有利于中西部经济发展
    2009-02-03    胡月晓    来源:证券时报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打工地经济不景气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返回故土。由于预期中国经济不会很快复苏,“返乡潮”很可能会演变为“滞乡潮”。习惯于外出打工挣钱的民工,无论是停留在乡村,还是再次外出后游荡于打工地区,因经济低迷导致的就业萎缩都会导致大量民工闲置劳动力的出现。这造成了社会对这些找不到工作民工生活状态的担忧,担心其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实际上,民工回乡在给社会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同时,也给中国改变二元经济结构现状提供了良机。
  首先,民工回流将进一步夯实农业增长的基础。前几年农业增长的缓慢,从其根源上看,在于农业生产率提高的缓慢,农业生产率提高缓慢的直接原因是农业投入的不足。农业投入的不足,不仅体现在物资资源投入方面(如农田基建、农机购置等),更多地主要还体现在人力资源投入方面(如农技推广、农民技能提高等)。当大量经过实践培训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并滞留家乡时,必定会有相当部分人员利用外出务工所学到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应用与家乡的经济建设和农业生产等活动。因此,大量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提高了技能的具备一定素质的民工不再外出打工,必将给中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重要活力。
  其次,回乡民工大部分将不再回到土地上,将有助于改善当地经济发展基础。外出打工期间曾经获得的就业比较收益优势,已让大部分农民工不太可能重新为农业的低收益生产活动所吸纳。一般说来,一个地区的经济开发要顺利实施,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活跃的开发主体、一定的资本积累、必要的技术进步、合适的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足够的市场容量。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相比,从制约经济发展的条件看,总体上,除了资本积累基础和商业氛围较好外,技术、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市场等方面都不占优势。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长期落后的原因,主要在于开发主体欠缺和资本积累不足。外出务工人员回流,意味着中西部地区及农村地区居民中,最具活力、最有愿望改善生活、发展经济的主体重新回到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以前农民那种“有劲无处使、不知怎么干、摸不着致富门道”的局面将大大改变。活跃开发主体的群体数量将大大增加。农民工带回来的部分消费资金可能被改变用途,转而用于经营性支出。
  另外,从市场开发角度,外需放缓必将带来刺激内需的政策措施,从而导致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市场的扩大。从最近实施的“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村市场的拓展效果看,农村市场大有潜力可挖。在各种有利政策的作用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市场容量潜力将得到很大释放。宏观环境情势改变,反而带来了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基础改善,这将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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