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9-01-19 作者:徐锦庚 来源:人民日报 |
|
|
本报济南1月18日电 1月15日,山东省章丘市绣惠镇太平村村民赵庆兰从商场买了台799元的澳柯玛洗衣机。让她惊喜的是,政府补贴了她103.87元钱。作为国家“家电下乡”试点省之一,山东自2008年1月试点以来,已有90.13万农户与赵庆兰一样收到了这份惊喜。 “家电下乡”既让山东农民得了实惠,又有效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山东省经贸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自开展试点以来至今年1月15日,全省销售并已登陆信息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117.97万台(部),销售收入17.28亿元。按13%的补贴计算,农民直接获益2.25亿元。 山东农村经济近年发展迅速,农村居民消费逐年升级,家庭设备及用品、交通和通信、文化教育和娱乐方面的支出,已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三成以上,加上“村村通”工程极大改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有线电视信号和无线通讯信号覆盖率大幅提高,农民家电需求量越来越大。试点县章丘市农民拥有冰箱和手机数量年均增长都在30%以上、拥有彩电数年均增长10%以上。“家电下乡完全符合农民当前的消费需求,真正把实事办到了群众心里。”章丘市委书记毕筱奇说。 山东省委、省政府把“家电下乡”作为拉动内需、发展经济的惠民利农举措,列入省政府2008年为民所办5件实事之一,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济南、青岛等市政府都把“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写入当年的1号文件或政府工作报告。济南市通过每户一张明白纸、每村一个公示栏、每店一个商品信息发布版、每周集中发布一次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试点县安丘市着力优化售后服务,免费送货上门和安装调试,并设立投诉电话,在每个服务网点设立售后服务电话,建立购买者信息档案,实现了家电售后“零”投诉,2008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万台(部),销量居全国试点县(市、区)第一。为方便交通偏远的农民购买,山东三联商社利用厢式货车建立“流动商场”,把“家电下乡”产品直接送到村民家门口。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山东省政府规定,农村居民购买家电后,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须在其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拨付到农民账户,拒绝、延迟者将受到严肃查处。章丘市利用各建制村的社区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兑付村民资金补贴,使农民不出村就可领补贴资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