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国税局获悉,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山东建立出口退税“快速通道”,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退税资料,做到随到随审随批,不滞留,不积压。
据山东省国税局介绍,为简化审批手续,山东扩大出口退税审核权限下放范围,将出口退税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局,并大力推行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外汇核销单制度,减少了审批环节。
同时,山东国税部门积极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协助企业加快单证回收速度,提高出口退税申报质量。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退税资料,做到随到随审随批,不滞留,不积压,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更加方便快捷。
据统计,2008年,山东省国税局共完成出口退(免)税49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出口退(免)税额度创历史新高,有效缓解了金融危机对山东外贸出口企业的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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