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开放以来中欧经贸合作总体情况
欧洲地区总面积270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8亿。欧盟及非欧盟西欧国家属于发达经济体,市场成熟,一体化程度高,政策稳定;中东欧国家经济转型较快,陆续加入欧盟;独联体国家均属经济转型国家。在对欧经贸合作中,西欧国家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以及资金和技术的重要来源地;独联体、中东欧国家则是我国实施市场多元化和“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地区。 (一)贸易往来快速发展 30年来,中国与欧洲国家贸易往来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双边贸易从1978年的不足64亿美元,发展到2007年的4276亿美元。 (二)欧洲国家对华投资数量大、质量好 截至2008年9月,欧洲对华投资项目总数超过3.3万个,合同外资1200亿美元,实际使用657亿美元。从单个项目投资金额看,欧洲国家投资项目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华投资平均水平,项目质量较好。 欧盟是我国主要外资来源地,截至2008年9月,对华投资项目个数、合同外资和实际使用金额分别占欧洲对华投资总额的88%、93%和93%。 (三)中国企业对欧投资取得长足发展 随着我国企业经济实力的增强,对欧投资不断增加。据商务部合作司统计,2007年中国对欧洲地区实际投资12.4亿美元。2008年前三季度,对欧实际投资4.3亿美元。中国企业在独联体、中东欧地区“走出去”取得可喜成果,在西欧地区也实现了突破,逐步形成了自东(独联体)向西(中东欧和西欧)的投资热点梯次。中国企业在独联体国家主要投资资源开发、加工及运输,房地产,电信研发,农产品加工及养殖业,加工工业,批发及零售贸易等;在中东欧地区,中国企业主要以并购、参股、换股、独资等家电生产、木材加工、自行车组装、卷烟生产、IT、房地产、电信等领域,双方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开始起步,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逐渐成为合作的新重点;在西欧特别是欧盟国家,近年来中国企业也有不少投资并购。 (四)对欧经贸合作法律框架健全 中国与欧洲49个国家/地区签署有双边经贸协定或经济合作协定,正在与欧盟进行完善1985年《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的谈判;与44个欧洲国家签署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43个欧洲国家签署有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此外,在WTO等框架内积极与欧洲成员国开展合作与磋商,努力构建多边贸易体系,为双边经贸发展创造条件。 (五)中欧政府间多双边经贸磋商合作机制完备 30年来,中欧间已建立商务部牵头的中欧政府间多双边磋商机制51个,其中副总理级2个(中俄、中欧盟),部长级7个,副部长级19个,司局级23个,上述磋商机制还下设几十个工作组。完备的机制为促进中欧经贸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经贸概述
(一)欧盟 1975年5月6日,中国与欧共体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今年是中欧建交33周年。1978年,中国与欧共体签署《贸易协定》,这是首个中欧政府间协定。1985年,双方签署《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涵盖贸易、投资、发展援助、经济合作等领域,取代1978年《贸易协定》。在中欧经贸协定框架下,双方建立了部长级经贸混委会机制,其下设立了经贸、环保、能源3个工作组、科技指导委员会以及中欧信息社会对话。近几年来,中欧又相继建立并启动了知识产权、贸易政策、工业政策、竞争政策、纺织品贸易等对话机制。2007年11月,中欧宣布建立副总理级经贸高层对话,2008年4月,首次对话成功举行。
中欧经贸关系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中欧双边关系的重要经济基础。近年来,在双方领导人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中欧经贸关系取得了快速发展,双边经贸合作成果丰硕。目前,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最大技术引进来源地及第四大实际投资方;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 (二)俄罗斯 改革开放30年是中俄经贸关系全面深化和快速发展的30年。1982年,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换文,正式恢复边境贸易。1984-1986年期间,两国签署了《中苏政府间关于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苏政府关于在中国建设和改造工业项目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等一系列双边合作文件,为中苏经贸合作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原苏联解体后,1992年3月两国签署《中俄政府间关于经济贸易关系的协定》,确认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为双边经贸关系平稳过渡提供了保障。 1996年,中俄两国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同年成立副总理级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目前下设经贸、能源、运输、核、科技、航天、金融、信息、民用航空、环保共十个分委会,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果:一是双边贸易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2008年1-11月达到521.9亿美元,预计两国元首提出的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800亿美元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二是相互投资从无到有,日趋活跃,目前规模已超过2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林业、贸易、家电、通信、建筑、制造业、金属冶金、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三是各领域经济技术合作蓬勃发展,田湾核电站一期已投入运行,双方在能源、核能、高科技、航空航天等领域不断启动大项目合作,为两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四是劳务和工程承包合作进展顺利。截至2007年底,双方共签署劳务和工程承包合同金额82.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4.6亿美元。五是边境地方经贸合作日趋活跃,两国毗邻地区建立工业园区,开展轻纺、家电等日用品的生产,以及现代物流、木材深加工、资源开发、金融服务等多种合作,对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是我国倡议成立、以我城市命名的第一个区域性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源于解决边界问题的“上海五国”合作机制,随着形势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上升为重要的合作内容,并逐步发展成为与安全和反恐同等重要、推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两个轮子之一。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七年多来,在中方的主导和推动下,区域经济合作已完成初创阶段、启动全面务实合作并取得了重要成果。我与成员国经贸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各方对区域经济合作的认同感加强。 我与成员国贸易额由2001年上合组织成立时的121亿美元增至2007年的675亿美元,年均增长30%。预计2008年将达到并超过800亿美元。我对其他五个成员国累计投资总额超过100亿美元。主要分布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林业、贸易、家电、通信、建筑、服务等领域。中哈原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陆续启动。本地区已成为我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2006年上海峰会上胡锦涛主席提出了重点推动能源、交通、电信等优先合作领域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网络性项目的倡议。在我优惠信贷和上合组织银联体等资金支持下,一批经济合作项目已经成功启动并在积极落实之中,连接本地区的能源、交通、电信等网络已初显轮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