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食品安全应该常态化
    2008-12-18    作者:张敬己    来源:中国网

    近些年,食品安全屡亮红灯,直到三鹿奶粉事件发生,沉重的代价才彻底警醒了国人,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民以食为天,而食品,以安全为天。在此背景之下,卫生部在15日印发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实话实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从这个名单中可以看到,从主食到副食,市场上几乎所有售出食品中,都有可能含有非法的食品添加剂。而且,已公布出来的“非法添加剂”或“可能滥用的添加剂”,并不是每种都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或检测方法。也就是说,不单单群众“不明真相”,连专业的机构,有时也无法进行准确判别。这就说明,食品安全工作,非一朝一夕之功,除相关部门要把工作做到实处之外,还需要广大群众群策群力的参与。
    现在把食品添加剂按“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应该是针对现实情况而采取的可操作强的步骤,当然,凡对身体无益的添加剂,最好是禁止其添加进食品,因为,现在还没有发现对身体有害属于“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在科技发展之后,谁也不敢保证它对人体无害。这一点,从卫生部在这个名单加以“第一批”的注脚,就可以看出来。
    这次随名单同时颁布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8号)》。公告要求自即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开展自查。
    生产和销售经营单位,能不能自觉地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恐怕还不敢确定。因为那些早已明令禁止的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仍然被黑心的不法商贩添加进食物之中,现在期许他们能良心发现,甘心情愿的“主动销毁非法食品添加物,迅速召回已售出的问题产品,并记录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物质或原料来源线索”,恐怕有些一厢情愿。所以,不但要从制度上督促,还应该加大监督和打击的力度和密度。
    当然,这次印发的公告和通知,是根据国务院部署,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9部门联合下发的,这既体现了相关部门加大控制食品安全的决心,对食品安全形成的高压态势也非同一般,在短期内,肯定会有良好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食品安全不是在短期的“集中式严打”就可以彻底解决的,因为不止是现在人们需要安全的食品,以后直至永远都需要。所以,要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长效的机制必须建立健全,对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也应该长久的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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