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乱“添加”不应有期限
    2008-12-17    作者:王任辉    来源:鲁中晨报

    从今年12月10日开始,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从2008年12月10日到2009年1月10日,主要是组织食品行业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从2009年1月11日到3月10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第三阶段从2009年3月11日到4月10日,任务是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见本报昨日03版)

    尽管这个针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行动晚了点,但是行动总比坐着不动要有作用。仔细一琢磨,对此行动还是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担心自查自纠阶段,会有良心发现的企业“改邪归正”吗?担心就在这个自查自纠阶段,违法的企业暂时蛰伏,9部门一起上前,又能查出什么?担心这4个月行动过后,食品添加剂再次泛滥怎么办?那时哪个部门再来监管、查处?估计许多人都有这样类似的担心。因为,许多人被添加剂整怕了。
    如果说苏丹红、吊白块增加了人们对于食品的不安,那么含大量三聚氰胺的奶粉和甲醛严重超标的银鱼则彻底戳破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窗户纸: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早就成了中国食品行业的一个公开的秘密,2300多种食品添加剂在不断地改头换面后、被加进了不同的食品,中国人每天要吃进上百种添加剂。个别添加剂是由于贮藏的需要,大多的添加剂则是迎合消费者的视觉、味觉,全然不管这些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目前中国的癌症、白血病多发也有食品添加剂的“一份功劳”。
    三聚氰胺事件彻底撕开了中国脆弱的食品安全体系,食品的添加剂行业之所以泛滥成灾,与丰厚的利益链条不无关系、与地方政府的行业保护不无关系,与监管部门的多年失察不无关系。这么根深蒂固的添加剂行业的潜规则能否从根拔起?这也是大多数人关心的一点,如果这次行动像和风一样,那还是雷声大、雨点小,走走形式而已。如果是那样的结果的话,那还不如不搞这样的行动。
    如果这次行动真的是吸取了三聚氰胺事件教训,那么能否拿出铁腕的真行动则值得各界期待。毕竟这不是一次普通的专项整治行动,它事关13亿人的饮食安全,事关中国食品的国际形象,所以,对查出的继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经营者就得让其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就得让其承担严重的法律惩处,罚个倾家荡产也许都不为过。但是,食品添加剂行业之所以很有市场,与其后面盘根错节的上下游利益链有关、与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有关,专项行动中能以一种“壮士断腕”的气度,朝体制内、行业内的利益和腐败行为开刀吗?如果敢,那这个行动肯定效果显著。如果不敢呢?
    对此整治行动,沈阳的一位网友以一个违法企业主的身份戏谑到:“我要停工四个月”。这其实引出了一个问题:四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后怎么办?是默许添加剂行业“添加”还是有日常的严格监管?哪个部门对成千上万种食品中的添加剂滥用情况进行监管?没人能回答,只知道官方语焉不详地承诺要“健全长效机制”。
    不管普通民众心里有再多的疑惑和担心,相信大多数人还是很支持这样的专项行动的,只是不希望这样的整治行动,落得个猫吓老鼠——一阵子。所以,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行动不应设定4个月,而应是无限期,这样才会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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