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9日电
今天(12月9日),来自公安部的消息称,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河北、辽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安部陆续报请国务院批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措施,集中解决了三线艰苦地区和部分特殊行业干部职工长期两地分居问题,实行了农民自理口粮进入集镇落户,改革了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启动并全面推进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调整了大中城市和西部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强化了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
同时,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权益保护和服务工作。这改变了长期以来颁发场所治安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工作模式,把管理的重点从事前审批调整为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并重,促进了行业、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还逐步调整、放宽了婴儿落户随父随母、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以及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落户等城市户口迁移政策,及时推出七项便民利民措施。
在加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加强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公安部自1985年开始筹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为信息汇集点的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三级架构已经形成,入库人口总数已达12.99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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