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燃油税不能增加车主的负担
    2008-11-28    湖北 黄栀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预计在12月1日开征的燃油税新方案正逐渐浮出水面。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将取代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等6项收费。过路费、过桥费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范围之中。(11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以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各种收费,以结束这方面的收费乱象,减轻车主的不合理负担,是人们翘首盼望已久的事情,也是开征燃油税的良好初衷。作为车主来说,实指望开征燃油税后将所有公路运输方面的收费“一扫而光”,以用油的多少来计征税款,实现公平合理的负担,但似此开征燃油税,仍然留下了过路、过桥费这只难以斩断的“尾巴”,心中总觉得不爽。
  不仅如此,开征燃油税以后,车主的负担究竟是会减少还是会增加?这更是车主们所关注的。此前有报道称:权威人士透露燃油税税率将在油价的30%-50%之间,而目前国内的油价很可能参照已经实施燃油附加费的海南省,油价下降大概1元/升,就是按30%的最低税率算,加收燃油税1.5元/升,这样算来油价最终可能上涨0.5元/升。有网友作了这样的推算:开征燃油税后,每辆轿车每年被免除的公路养路费等原费税为1500元左右,一辆轿车按每年行程3万公里,耗油量按百公里10升计算,每辆车每年的用油大约在3000升,要支付的燃油税为4500元,这比原税费增加了2倍。如果是从事营运的车辆,每年行程有可能达到10万公里以上,其税收负担就更重了。
  如此看来,开征燃油税还会是车主们翘首以待的吗?显然不是。如果燃油税开征之后,车主的负担不是减轻了,而是大幅度地加重了,那么当前开征燃油税就显得不合时宜。因为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正在不断扩大和蔓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也日渐加深,国内有些中小企业由于国外需求不足面临经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有些工人面临失业,职工工资性收入和市民财产性收入也大为缩水,在这个时候出台增加居民负担的燃油税无疑是“雪上加霜”。
  尽管当前国际油价下降给开征燃油税带来了有利时机,以开征燃油税来取代公路运输环节的多种收费,也正是符合车主们愿望的,但是开征燃油税不但不能减轻车主的负担,反而增加了车主的负担,就不是合理的设计。因此,出台燃油税政策不能“闭门造车”,应该广泛征求和吸收公众意见,在慎中出台、在稳中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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