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税 还需要冬眠?
    2008-11-27    作者:李明旭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一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则在近期可能很难出台。
  近期,关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和推出燃油税的争论越来越热烈,政策细节也已经初现端倪。然而,燃油税所涉及问题太大,不能不让人慎重对待。这也许是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原因。而一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则在近期可能很难出台。
  我一直认为,现在推出燃油税的时机并不成熟,原因是政府的配套措施远没有做到位。这包括燃油税征收将对农民、出租车司机等群体的利益造成损害。另一个问题,中央和地方、部门之间利益的平衡问题更是棘手。养路费等各种费改税,本来就是燃油税众所周知的根本,但这就意味着地方失去的财源都到了中央政府,原来交通部门的收费权力被转移到了税务总局手中,这种利益的再分配面临极大的阻力。结果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既然“大腿扭不过胳膊”,燃油税的最终方案很可能与地方政府妥协,允许通过其他方式(如设卡收费)来补偿损失的这一块收入。最后的结果,燃油税很可能改成体现部分成本,并取消部分收费的消费税模式。唯一真正做到位的反倒是,在金融风暴的冲击之下逆行加税。
  当然,燃油税的最终方案还没有发布,一切都是猜测。根据发改委的信息,高速公路收费显然不在考虑之列,过路费、过桥费也未能进入“费改税”范围之中。而取消公路养路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虽然是利好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二级以下道路本来就不能收费,而取消水路运输管理费等,与降低用车成本关联性不大。
  实施这样的政策将不仅意味着此政策与清理税费的目的背道而驰,更意味着普通老百姓不仅要交燃油税,还要继续缴纳那些没有来得及、或没有办法停掉的“费”。在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燃油税税率如果定得过高,对经济整体所带来的实质伤害会更大。因为在金融风暴之下,各国政府采取的是扩张性措施,都是想方设法拿出钱来,希望通过经济刺激方案推动经济增长,我国推出的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就是这样。然而,燃油税税率一旦定得过高,则抵消取消养路费等带来的实惠,事实上造成加税。
  根据粗略计算,以2007年11月1日油价调整前汽油和柴油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每吨5480元和5020元、2007年汽油和柴油表观消费量(净进口量和产量的总和)分别为5552万吨和12466万吨作为基准,征收燃油税后,如果按照价格上涨50%的比例来计算,一年的加价规模大约有4650亿。由于收缩涉及乘数,所以这个数字还要乘以4。这个量是什么概念?对比这次出台的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有看法认为,这个方案的水分太大,扣除掉已经和正在投入以铁路建设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以农村社会保障为主的新农村建设投入,这个刺激方案就只剩下两年2万亿规模。因而,此次燃油税推出使得民间财富的损失,相当于两个“4万亿”的作用就被抵消掉了。
  经济下滑之下,政府应以降低税负、加大投资来促进经济增长。考虑到相关政策的不配套,以及政府部门利益的博弈,燃油税税率如果制定不当,则可能造成全社会的加税效应,不仅会损害相关群体的利益,更会让此前4万亿的经济刺激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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