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燃油税方案 为了公平慢点无妨
    2008-11-27    作者:马光远    来源:新京报

  改革的总原则是不能增加老百姓的负担,需要强调的是不要把燃油税改革与目前需要下调的油价捆绑进行。一定要下决心在费用的减免上有所突破,这是评价燃油税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

  沸沸扬扬的燃油税方案终于在26日有了定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布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11月26日新华社电)这无疑让之前备受质疑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改革方案迈出了正确一步。
  众所周知,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作为改革的深水区,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燃油税改革方案的出台,无论对打破垄断,使改革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还是扩大内需,促进结构调整,公平和规范税负,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确实极具意义。但是,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改革又是一个利益博弈非常激烈,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举措,不仅涉及石油企业、交通部门,更牵扯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基本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改革方案,向民众广泛征求意见,对于确保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防止既得利益者对改革的干扰,为公共政策添加“公共精神”和程序正义,安抚民众焦虑,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改革方案和利益分配机制,都不无裨益。这样虽然延缓了成品油价格改革和燃油税出台的步伐,使改革“慢”下来,但因民众的参与和各方利益的充分博弈,在某种程度上确保了燃油税改革的“公平”要义,避免燃油税陷入既牺牲公正,也牺牲效率的制度困局而丧失其合法性基础。
  就燃油税改革方案本身而言,我们建议要充分重视老百姓关注的主要问题,改革的总原则是不能增加老百姓的负担。这就要求在税率设置以及燃油税与养路费、过桥费以及高速公路费的减免关系方面,都要充分考虑到国情和老百姓的负担,精确论证和设计。特别是,考虑到各国在征收燃油税之后,以上费用绝大多数减免的情况,一定要下决心在费用的减免上有所突破,这是评价燃油税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同时,建议在燃油税的用途上,必须明确为公路维修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而对于弱势群体,特别是长途物流、公交、出租以及农民用油的问题,要设计出税收优惠或者补贴的机制。
  特别要强调的是,一定不要把燃油税改革与目前需要下调的油价捆绑进行。考虑到成品油价格机制形成的时间相对较长,而国内油价又和国际油价背离,为了使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改革赢得民意的支持,我们建议在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改革的方案出台之前,要及时根据国际油价的走势下调油价,为改革赢得一个正义的价格基础。
  评价公共政策是否良制的第一要义是公平,而公平的逻辑起点则是公开政策的讨论过程。正如温总理所言:“政府重大决策,人民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有权参与决策,有权监督政策的执行。”改革不能仅靠经验,靠少数人的智慧,而必须增强民主决策的过程,越是在改革艰难的时候,越需要民众的参与对抗既得利益者的干扰,这是当代中国不得不采取的政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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