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不分内资外资 深圳56亿元吸引总部企业
    2008-11-24    作者:胡谋    来源:人民日报
  深圳市日前宣布,该市将拿出56亿元财政资金,在今后5年内用于对总部企业的各种奖励。
  深圳已集聚了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总部型企业,总部经济特征初步显现。按照深圳相关规定,对总部企业的认定不分国有、民营,不分内资、外资,引进异地总部企业与培育本地总部企业并重,吸引新的总部企业和扶持现有总部企业并重,鼓励大中型总部企业和培育成长型总部企业发展并重,既“抓大”也“助小”。
  深圳对发展总部经济突出了该市的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四大支柱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并通过总部企业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促进深圳经济发展的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增强产业和城市功能的竞争力。
  据悉,深圳已决定为总部企业设立“设立奖”、“增资奖”、“贡献奖”。对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以上,其纳税地方分成部分增量的一半奖励给企业;总部企业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较前一年度的增量,予以连续5年30%的奖励。
  据测算,该市现有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和成长型总部企业724家,按每年新增15家的发展速度,5年的财政奖励共计约56亿元,总部企业5年可为深圳纳税1060亿元。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说,对总部企业的支持政策力度更强、措施更有针对性,突出了深圳支持产业做大做强的决心;对总部企业的界定科学清晰、具体细化,突出了政府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理念。
  深圳市还决定,对总部企业的用地、用房等给予资助,帮助新引进和成长型的总部企业“安营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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