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慢一点,留出公众讨论时间
    2008-11-21        来源:新京报

    一则关于国内“马上”开始征收燃油税的消息在坊间流传,并有权威人士言之凿凿地表示具体方案已经上报。而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消息证实,国家正“抓紧研究”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问题。

    的确,自1994年有关部门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到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以来,14年过去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择”到合适的时机出台燃油税,以代替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亦没有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行政管制和供给垄断的体制下,成品油价格往往与国际油价背离。于是,燃油税本身在民众眼中显然超越了简单“税收”的含义,而是寄托了民众打破垄断,享受合理油价等更多期待。
    事实上,就改革本身的逻辑而言,只有在先有合理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之后,燃油税的推出才有实际意义。但就民众希望通过燃油税打破垄断坚冰的期待而言,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反对燃油税先于价格机制改革之前出台。但遗憾的是,对于这个几乎攸关每个人利益的改革方案,除了个别权威专家的只言片语之外,民众对其一头雾水。燃油税的方案到底是个什么样,税率多少,如何征收,是否意味着养路费等将被取消,或者那些收费将被取消,民众的负担会变轻还是变重等等,我们还没有答案。这样的一个事关所有人利益的公共政策,如果在民众所知甚少的情况下“马上”出台,一旦与老百姓的期待相去甚远,甚至完全是两码事,政策的推行将遭遇尴尬。
    石油作为一个垄断领域和改革的深水区,改革的阻力之大超越想象。涉及大型油企的垄断地位,更涉及交通等相关部门利益的进退取舍,燃油税问题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之所以一拖再拖14年,根本的原因不在于技术环节需要探讨,而是既得利益方利益的难以平衡。
    正因为如此,在目前的体制下,为对抗既得利益者的干扰,一个可行的机制就是在公共政策出台之前让民众参与决策和讨论的过程。公共政策的第一要义是公平,而公平的逻辑起点则是公开政策的讨论过程。燃油税注定就不是一个关起门来讨论的公共政策,惟有让民众参与,体现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才能博弈利益阶层,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在这方面,中国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都树立了民主立法的典范,给民众一个公平的“参与支点”,这应是目前中国改革首选的公共程序。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燃油税的推出应该从容一些,以便为其合法性体现一个公正的程序,通过某种方式让民众参与,这是公共政策为自己建立正义的必要基础。为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公开方案的内容,如同《物权法》演示给民众的,让民众参与公共政策细节的讨论,形成与利益集团足以对抗的公共机制;另一方面,建议全国人大对燃油税启动公开的听证程序。只有公共政策的程序正义得到确保,公共精神充满决策全程,民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得到保障,其出台才会真正的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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