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费改税应先经民意淬炼
    2008-11-20    作者: 毛建国    来源:证券时报
  民众一直关注的燃油费改税,在这个冬天可能“千呼万唤始出来”。年底会否如期推出尚是未知数。但不管如何,燃油费改税能突进到如此地步,还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此时,最值得关心的无疑就是燃油税的税率问题。专家表示,“根据目前的燃油价格,在取消养路费的基础上,燃油税税率不低于50%才能够达到最初的目的。不知,这里的“目的”到底是指什么?
  就一般民众而言,一再呼吁费改税,其目的不外乎两点,其一,是为民生故,减少用车支出;其二,是为环保故,是为节能减排。如果燃油税率高于50%,那么民生意义上的减少用车支出,将无从体现。从环保角度讲,当然油价越高,越利于节能,但这里也要考虑到其中的平衡点问题。一个可供借鉴的他山之石是,美国燃油税为30%。如果参照这一标准,既能有效保证用车支出不增加,而且还具有环保意义。因为与原来相比,30%的涨幅绝不能算小,同样会对社会形成引导作用。
  专家称,较低的税率下,“作为道路维护者的交通部门因此减少了养路费收入,将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所以30%的燃油税税率并不可行”。这里,让人不解的是,过去不肯费改税是为了收费部门,现在费改税还是为了收费部门,难道“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个别部门个别人的利益吗?
  此时此际,回顾燃油费改税的历程,我们应该承认一点,这其中民意发挥了积极作用,可以说,没有民意的推动,燃油费改税不会走到这一步。民意作用于斯,还应继续在燃油税率等问题上充分发挥作用。应该考虑把费改税的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征询民众意见,汲取民间智慧。在此基础上,再次寻求公权与民意的有机契合。
  燃油费改税应该先过民意关,这一点,新医改方案已经作出了榜样。或许,这应该成为一项制度,任何一项有关国计民生的政策出台,都应该先经过民意淬炼,这样,才能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取得最大层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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