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促进上海经济银行业义不容辞
    2008-11-19    作者:卫容之    来源:国际金融报

  ● 支持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支持科技创新,坚持“绿色信贷理念”
  ● 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
  ● 加强和改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银监会和上海市政府支持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上海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防范银行信贷风险,上海银监局11月18日召开上海市部分中资商业银行“促增长、防风险”工作座谈会,要求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积极支持、有保有压、提足拨备、核销坏账”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五个支持、一个加强”,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首先,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各行要继续积极做好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产业的信贷服务工作,有力支持上海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当前,各行重点是要对世博会项目、虹桥机场扩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等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证上海市六大支柱产业、骨干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其次,支持小企业健康发展。各行要单独安排小企业贷款规模,确保小企业贷款投放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技术含量、为优势企业配套、能带动就业的各类小企业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加大适合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建立小企业贷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三,支持科技创新,坚持“绿色信贷理念”。各行要积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满足国家确定的高科技企业和创新性企业的信贷需求。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节能重点工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资源、水污染治理工程、环保产业等重点项目,对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要严格进行授信限制,并积极予以信贷退出。
  第四,支持上海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各行要重点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居民自住型购房贷款需求,满足房地产企业正常的信贷需求,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各行要按照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经济适用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经济适用房信贷工作,有效支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按照银监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重点对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和其他类型购房进行严格区分,区别对待,在满足居民自住型购房贷款需求的同时,切实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继续严格执行二套房房贷政策;对房地产企业贷款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经营情况较好、有市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继续予以信贷支持。
  第五,支持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各行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上海都市农业的特点,创新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产品,积极扶持上海郊区(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支持农业专业互助社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快上海第一产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
  最后,加强和改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在有效提高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时,各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继续做好贷款“三查”工作;要加强全球金融危机对国内相关产业、行业影响的研究分析,重点加强对大型集团客户、外向型企业、受经济周期变化影响明显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要加强与企业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贷款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及早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各行要利用今年盈利提足拨备、核销坏账,做好应对明年严峻经营环境的准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兼顾、积极主动做好银行的各项工作,确保上海银行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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