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阳光化或将成为经济转型助推器
    2008-11-18    梁丁    来源:荆楚网

    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在出席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时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获得规范。今后,在不非法吸收存款、借贷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前提下,个人有望合法注册从事放贷业务。

    在此次经济寒冬中,如何多管齐下,行之有效的进行应对,无疑是应有之义。观察此前几次大举动,可以看出政府也在殚精竭虑的寻找解决之道。然而,此前的地方政府连番救楼市的举动,说明其对于卖地财政的依赖依然根深蒂固,而对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中央政府四万亿的固定投资计划,在中国当前的税负水准下,国家通过高税率征税,然后进行强制投资,对于扩大消费,尤其是提升居民的消费信心并没有多大的帮助,与其说扩大内需,不如说是有抑制内需之嫌。
    在此经济寒冬中,我们绕不过的一个基本现实是,我们不是没钱,我们有接近2万亿美元的国家外汇储备,有超过20万亿的居民储蓄,还有国家大把的税收盈余,甚至还包括高居世界前列,达到百分之二十多,是一般国家两三倍的政府行政成本。于是,一个根本的问题是,这些钱如何有效率的花出去,应该是决策层首要考虑的问题。
    一个行之有效而且必然将长久有效的思路是,只能将经济风险寓于一个个的创富主体之中,只有变藏富于国到藏富于民,激活最广大民众和中小企业的创业信心和创富能力,我们才能可能熬过此次寒冬,才可能熬过以后可能到来的更大的经济寒冬。
    众所周知,在中国当前民众创业的难度之大,且不说门槛之高,政府课以重税,单就个人借贷之难,也使得大多个体创富沦为无源之水;而另一个经济界的大难题,便是中小企业的“贷款难,融资难”这个老大难问题,一遇到经济形势的风吹草动,现金流马上枯竭,很多具备良好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就只能坐而等死,这已经在沿海不少地方成为现实。
    现在的格局是,信贷市场完全被银行垄断,而银行对于个人放贷和中小企业的不重视,是有目共睹,如此情形之下,必然导致有所需要的创富个体和中小企业不得不将诉求转向地下金融市场,无论是“高利贷”,“典当行”,“地下钱庄”·等等··这些长久以来被视作是犯罪业务的行当,却真真实实的是门庭若市。且不说这些“犯罪主体”和借贷人和中小企业之间是愿打愿挨的关系,单说在国家屡屡严厉打击的背景下,却依然方兴未艾,呈现勃勃生机,就可知道其必然是有无比坚实的“市场需要”的!而此次中央政府终于可以转换思路,变“严厉打击”为“积极规范引导”,使得个人信贷,民间信贷能纳入国家法治的范畴,无疑是积极的进步。
    展望未来,“民间借贷”新政或将为中国经济的持续转型提供助推力,然而,一个足可忧虑的问题是,放贷许可该如何才能避免成为权力寻租的利器,使之沦为权贵资本的又一敛财之道,如此,可有严刑峻法来规避权贵资本逐利的天然冲动,应该是实施《放贷人条例》的基本前提。但愿监管层和学界能够有足够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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