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网讯 为确保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尽快顺利实施,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介绍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的背景、主要过程及其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专利申请文件、对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特殊要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收费项目和程序、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酬、专利权的保护、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规定等11个方面。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现行细则的部分条文作了文字修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启动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其后,公布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研究课题指南,列出了此次修订可能涉及的16项重点问题,并公开向全社会招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的21个课题组承担这16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21份共190多万字的研究报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对上述报告的研究、汇总、分析及深入探讨,2008年3月形成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初稿。此后,又经多次讨论,反复推敲,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国务院于2008年8月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2008年8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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