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辉: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只能从行政部门指定的两大集团手中买油,这构成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的“限定经营行为”。
    2008-10-15        来源:本网
  北京铭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辉提出,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只能从行政部门指定的两大集团手中买油,这构成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的“限定经营行为”。而实际上,民营企业并无法从两大集团手中买到油,消费者就只能从两大集团下属的零售点买油,这变相地被限定只能购买行政部门指定的经营者的油,这一后果构成32条关于“行政机关变相限定个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行为,从而违反了反垄断法。
  赵辉律师还表示,尽管理论依据充分,两巨头也涉嫌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实际诉讼操作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目前现有几起关于反垄断案的诉讼进展也并不理想。对于民营油企而言,诉讼能否获胜并不是关键,更多具有宣示性和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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