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和银行的契约是个什么精神?
    2008-10-09    毛颖颖    来源:北京商报

  曾是全国惟一一张提供免费服务的银行卡浦发银行东方卡将进入收费时代。同时,招商银行等宣布个人账户管理费、交易费等都将涨钱。此外,向来免费的信用卡短信通知也正试图变脸:上个月,交通银行已率先对信用卡开征短信通知费每季度12元。

  先不论浦发银行是不是最后一家收费的银行,而银行单方面宣布全面收费或提高收费总会让大伙不太自在。有人就说:没协商、没听证、没缓冲期、没尽到充分告知义务让消费者把银行五花八门的收费条款弄明白,如此收费不但是刀磨得太快,更有悖契约精神的内涵。
  然而,所谓契约精神,至少要分两点:一是程序正义,没有程序或不走程序肯定是不正义,如不听证就涨钱。还有就是契约本身要有公平正义可言,否则走程序、搞听证就只是冠冕堂皇的表演。而一个公正契约,基础是“画押”双方都得有博弈权——即使一方不能参与契约订立,也要有强大的“找后账”权力在手里边。而眼下咱们和银行之间,这样的契约还不存在。
  这几年,从跨行取款手续费到小额账户管理费,从年费到跨行查询费(现已取消),尽管每次银行提出多收费都会激起反对声一片,但一点没耽搁其收费步子一个劲向前。而几年间,我们能看到的反抗,不过是类似上海某市民状告三家银行和中国银联,要求取消跨行查询费,返还已收费用1.5元。在国内,能惠及所有同类遭遇消费者的集团诉讼以及针对企业的惩罚性罚款都还不存在,因此一位消费者站出来喊冤,或东奔西走终于团结起百八十个消费者加入该诉讼案,最终面对银行的、最终获赔区区1元2元的,也不过是他本人或这百八十人——对银行来说,即使败诉,他们也无需向每个消费者退还已收的跨行查询款,更不用为此支付1分罚款。
  覆盖面越广的消费品, 越可能对应一个庞大的受害者群体。大部分消费者会因受害不太严重、诉讼成本太高而选择放弃,如果没有集团诉讼、没有一揽子赔偿方案,这些消费者能得到的赔偿永远是零。特别是有时候伤害可能很轻,如跨行查询费,极少有人会为几角钱把银行告上法庭——即使告了,更多的也就是为了争这口气、争这个理,这实际上是放弃了绝大多数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没有得到太大物质激励。
  实际上,如果我们经常称赞、经常报道那些去打“1元钱”官司的消费者有勇气、有正义感、有不厌其烦的耐性,那么,所谓公正的契约、所谓博弈的能力还是泡影。这个时候呼唤契约精神,更多的只是呼唤过场式的程序:协商吧、听证吧,这刀要用酒精棉擦擦消了毒再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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