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出资24.6亿元收购大股东资产
    2008-08-08    作者:邢梅    来源:中国证券报

  昨日(8月7日),山东高速(600350)《关于收购京福路德齐北段资产的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拟现金出资24.6亿元收购大股东京福路德齐北段公路资产,投资者期待已久的注入资产获得实施。

收购目标资产京福德齐北段

  公司表示,此次重大收购,一是为了履行股改时对投资者做出的承诺,二是为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也预示着山东高速集团主业资产整体上市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由于山东高速此次收购资产构成了重大关联交易,相关股东回避了表决。
  公告显示,京福路德齐北段高速公路北起鲁冀主线收费站,南至德州市平原县尹屯南,全长52.2公里,双向四车道;全段共有6个收费站。该段收费期限为25年,自1997年11月18日起算。
  经北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收购资产纳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总资产为5.52亿元,总负债为1381.14万元,净资产为5.39亿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净资产为24.59亿元,增值高达19.20亿元,增值率356.44%。
  京福路德齐北段为已通车高速公路,车流量、盈利稳定,投入后即有现金回流,增厚公司每股收益,且在山东省内属于高收益高速公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005、2006和2007年通行费收入分别为3.22亿元、3.31亿元和3.86亿元。

24.6亿元估值来自收益法评估

  对于投资者比较关心的收购总价24.6亿元与总资产5.52亿元相差较大问题,公司中介机构给出了三点原因。
  根据北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资产评估书》,该所认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主要原因,一是公路收费权是一项无形资产,其获利能力越强,价值也就越大。且公路收费权的受让不希望其支付的货币量超过该公路收费收益的折现值。因为受让方关心的是资产的获利能力,并非是公路资产成本耗费的大小,所以收益法较能反映公路收费权资产的价值特性。
  二是成本法评估中未考虑公路所处地域的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交通网络等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影响。两条同样建设成本的高速公路,会因所处地域的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交通网络等因素的影响,获利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虽然评估值一样,但交易价格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是德齐北段高速公路所占用的土地为划拨用地,当初建设时只缴纳了土地拆迁补偿费,在此次成本法评估中,未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只对缴纳的拆迁补偿费以摊余后账面价值列示。
  山东高速表示,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收购资金缺口,截至2007年底,山东高速账面货币资金达14.69亿元,资产负债率仅为28.49%,通过此次收购可以有效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业内人士认为,山东高速股改承诺将适时注入大股东优质资产——京福济德段,而此次注入资产德齐北段只是济德段的一部分,后续是否仍然会有相关资产注入的动作?这给广大投资者心中留下了期盼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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