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前董事长因逃税被判刑
    2008-07-17        来源:新华网
    7月16日,在韩国首都首尔,记者采访走出法庭的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中)。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天以逃税罪名判处李健熙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交纳1100亿韩元罚金(约合1.09亿美元)。李健熙于2008年4月22日辞去三星集团董事长职务。 新华社/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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