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奥运纪念钞的兑换工作在各地展开,但由于“不确定兑换时间、不明可兑换网点、不清楚网点发行数量”,以至于许多当地市民奔波辗转,费力排队,最后却只能望“钞”兴叹。由此人们呼吁下次发行要增加信息透明度。(据《新民晚报》报道)
与此相比,就突发事件的知情权方面,7月12日发生在北京的两起事故则很快为公众所知。一是北京市园林绿化部门租用的一架直升机12日上午11时左右在平谷区金海湖上空作业时坠毁,37岁的飞机驾驶员卢某当场身亡,事故同样造成当地小范围停电事故;二是12日上午9时左右,一名男子在北京地铁二号线朝阳门车站跳下轨道,造成列车中断运行10分钟。虽是“负面新闻”,虽是发生在周末,但两则消息都第一时间在新华网上公布。这样的做法值得关注,也令人欣慰。 或许有人会说,临近奥运,类似的“负面新闻”理应被过滤。显然,这种说法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伴随着中国的开放与社会的觉醒,人们已经渐渐达成共识,即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第一时间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不仅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对于社会安全来说,同样至关重要。开放的社会,公共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一种法定义务,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众没有知情权才是影响社会的、最大的“负面新闻”。 毋庸讳言,“习惯保密”曾是中国政治生活的一大特色。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只有保密法,而没有信息公开法,致使公民无法了解政府信息,无法了解重大突发事件的进展。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对于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社会来说,并非秘密越多就越安全。信息时代,由于传播速度的几何化增长、“蝴蝶效应”的存在,谣言或者不确定信息对社会造成的损害更不可等闲视之。 而对奥运来说,信息公开的任务更加艰巨,中国北京的一举一动都为世界所瞩目,奥运期间不仅有几万名外国记者,还有涌入的各种人流,这将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更大程度、更加迅速的信息公开是应对和化解风险的必然诉求。 从北京地铁坠人和直升机坠毁事故信息公开来看,相关处理表现出了更进一步的努力方向,不仅仅是相关部门的主动证实,而且,通过权威媒体和网络迅速传播出来,如此这般的态度和速度使得谣言不可能跑在真实新闻前面。这也再次表明,在奥运即将开始之前,奥运信息公开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希望处理紧急事件第一时间公开透明继续坚持。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只有好消息,没有坏消息。从公民权利与社会成本计,无论消息好坏都应尽快公布,为社会所知,让社会共同应对。惟其如此,才能说这个国家在真实中脚踏实地,与世界共同前进。对奥运信息公开而言,因为牵涉面广,信息公开要求程度高,各个部门有必要联合组成一个奥运信息公开处理小组,并通力合作,主动发布信息,防止出现被动情况。 告诉世界一个真实的中国,也必然会给世界展示一个开放的中国。这也正好可以印证中国著名外交官吴建民先生此前指出的,中国信息公开进程加快,并非是在奥运会压力之下采取的权宜之计,而是中国近30年改革开放之所得。在此意义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奥运不仅是中国显示开放社会的一次机会,更是对过去30年来中国社会与公共信息渐次开放的一次集中检阅。
(摘自7月13日《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