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规划滞后引发矛盾许多公司面临破产
    2008-07-14    作者:邓义波 曹昌    来源:市场报

  无证也拆,有证也拆,长沙户外广告管理“一刀切”的做法引发巨大矛盾。以户外广告不符合并不存在的规划为由,强行拆除,这不仅是对合法经营的企业权益的侵害,还将引发大量企业经济纠纷。
  5月29日,长沙双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突然接到长沙市芙蓉区户外广告整治小组一纸通知,责令其在6月1日前,自行拆除在福锦大厦顶楼设置的户外广告。如逾期未拆除,芙蓉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强行拆除。
  据了解,此次户外广告整治活动,主要缘于长沙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为此,长沙市5个区都成立了户外广告领导小组,对城区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进行整顿。但在实际整顿过程中,某些部门为加大力度,凸显成效,不论户外广告是否合法,均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拆除。
  “这对我们来说是灭顶之灾。”在长沙双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双萍看来,在长沙,类似她这样合法的户外广告公司有数百家,如果按照“一刀砍死”的做法,长沙市户外广告行业将遭受到毁灭性打击。

数百家广告公司濒临破产

  情形没有以胡双萍的意志为转移,长沙双飞广告公司的广告牌还是被强行拆除。
  胡双萍将两份复印件放在了记者面前,一份是2008年4月21日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关于福锦大厦顶楼广告牌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另一份则是长沙市规划局签署的一项同意设立该广告牌的内审单。
  从这两份复印件中,记者了解到,此幅广告牌在2005年3月28日通过了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审批,同时获得了市工商管理局发放的《户外广告登记证》。此后,每年市工商管理局都对登记证进行了审核。今年4月21日,市工商管理局又给该户外广告牌重新核发了新的《户外广告登记证》,登记证显示,该广告牌的发布期限从2008年4月21日到2009年4月16日,目前仍在有效期范围内。
  据了解,此幅广告牌面积达468平方米,全部采用国标级材料制成,投入约60万元。“目前,我们公司面临被拆除的类似广告牌共有7块,这些广告牌都具有合法广告发布手续,如果全部被拆除,带给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将高达600多万元。”胡双萍对记者说。
  受到损失的不止双飞公司一家,1992年成立的新世纪广告传播发展公司,目前也面临着户外广告全盘清除之危。该公司总经理周彦含告诉记者,公司目前已被拆除的广告牌已有7块,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这些广告牌曾全部历经长沙市2002年、2004年、2005年三次户外广告整治,“户外广告占我们公司业务的90%,这些都与客户签了约,需要面临大额的违约赔偿。”
  据了解,像双飞、新世纪这样的较大型的广告公司在长沙有30多家,其他小型的广告公司还有数百家,由于他们自身只有一两块广告牌,拆除后公司已完全无法运转。长沙市广告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称,“长沙大部分户外广告公司将面临倒闭,数以万计的相关从业人员将面临失业,还将引发大量企业经济纠纷。”

内审单+登记证,手续是否完善?

  “现在,《户外广告登记证》就像一张废纸,无证也拆,有证也拆,这是对我们企业合法权益的侵害。”长沙时雨广告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张亚勋说。
  记者从长沙市清理整顿户外广告领导小组了解到,此次被列入拆除行列的户外广告,另有许多属审批手续不完善、不符合城市容貌规定或无任何审批手续的广告。那么,像新世纪、双飞广告公司那些具备《户外广告登记证》和规划局内审单的户外广告是否属合法广告呢?
  长沙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侯耀辉告诉记者,在2005年7月1日前审批的广告牌,只要拥有规划局的内审单和《户外广告登记证》,都算手续完善,属于合法广告的范围。
  既然是合法广告,手续齐全,为什么还要拆除呢?
  “可能某些区为了加大整治力度,提高了标准,将这些户外广告也列入了被拆范围。” 侯耀辉说,“按照长沙市的规定,这些广告牌均属合法的,不在公示的违法违章户外广告之列,就不用拆除。”
  但芙蓉区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成员戴茎认为,“在芙蓉区,只有具备‘规划审批单’和《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户外广告才是合法广告!”

规划滞后引发矛盾

  “规划审批单”是一个什么样的手续?记者采访了数十家广告公司负责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告诉记者,“如果没有这次户外广告整治,我们不知道有这个手续。”
  为此,记者查阅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6年5月22日发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指出,要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首先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但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文件。“现在长沙的户外广告整体规划还没出台,就以我们的户外广告不符合并不存在的规划为由,强行拆除,这种评判标准合理吗?” 一些广告公司负责人认为一刀切的做法显得“荒唐”。
  那么,长沙市拥有“规划审批单”的户外广告企业有多少?“这个数据不方便透露。” 戴茎表示。据记者了解,目前在长沙芙蓉区,拥有这样“规划审批单”的广告公司十分有限。
  胡双萍透露,她的公司知道有这个手续,但到规划局办理时,被拒绝了。张亚勋告诉记者,他们在2005年就向市规划局提出过申请,但规划局告诉他们已经停止了所有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单”的审批工作。
  “从2005年7月1日起,长沙市委、市政府就停止了所有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 侯耀辉也向记者确认了这一事实。但据知情人士透露,2006、2007两年期间,先后还是有少数广告牌获得了芙蓉区政府所承认的“规划局审批单”,这几块广告牌在这次户外广告整顿中均被免于拆除,“他们手里有批条。”
  “之所以停止广告牌审批,是要等新的规划出台,再根据新规划来确定户外广告的设置。” 侯耀辉说。
  据了解,长沙目前正在研究户外广告的管理机制。长沙市城管局公司广告处处长赵建良向记者谈了今后长沙户外广告管理的思路。
  他说,今后长沙的户外广告设置还是由规划、城管、工商三部门联合管制,各个部门的职权将进一步明确,规划局主要负责整体规划,即能不能在此设置广告,设置多大、多高、多宽,可以设置多少等等;城管主要负责审批不同广告位的发布年限;而工商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广告的发布内容,另外,广告公司在广告位上每更换一次内容,都要报工商部门审批,领取相应的《广告发布证》。
  6月7日,身着印有“支持文明创建,抵制非法拆除”字样文化衫的部分湖南广告人挤在长沙火车站广场前,正在与身穿城管服装的执法人员“理论”。张亚勋认为,文明创建工作本身是件好事,他们举手双赞成,但从2005年至今,快三年了,新规划都没有出台,“这是由于规划滞后引发的问题,怎么能让我们广告行业来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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