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小产权房,不让开发商占便宜
    2008-07-11    姚於    来源:人民网

    7月8日,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郭宝平在京介绍,目前,国土资源部关于“小产权房”的报告已上交给国务院,并提出了初步的政策。而其中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决不能让开发商占便宜。(7月9日新京报)

    伴随着“小产权房”“疫情”的弥散,尽管政府已经出台多项政策对其进行抑制,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争议已久的“小产权房”貌似已经划出了明确的政策底线。
    有伤,是必须要疗治的。一个人如此,一个项目亦然。但政策底线的明确并不意味着在落实过程中问题也迎刃而解。其实小产权房受得热捧的根源有两个:首先是省去了购地成本,各种税费,以及由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制造成的“公关成本”等等“地下支出”,价格有绝对吸引力;再次是在开发商、几级地方政府、村与村民的层面,利益分配呈倒金字塔形,为了保证土地利润,不少组织与大众极大的推动了小产权房的开发。
    在房价高企的年代,“小产权房”存在的模式是一种畸形的产物,应该解决所存在的问题。但我们也看到,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剑走偏锋的满足了一些低收入者的住房梦。可见,这个模式虽然被否定了,它却留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例如,让法律蒙羞的根本原因真的在于“小产权房”吗?法不责众和法难责众,是责难小产权房购买者的道德优势吗?
    在笔者看来,政府在改变小产权房的危害基础上,更应该认识到整个房产生态的问题,换言之,听听大众吁请调控降低房价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看看宝马车主住经济适用房的例子,思考一下,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
    在发展的语境下,正如伊甸园里有天使也有邪恶的爬行动物一样,与其认为小产权房是单纯的经济与法律问题,不妨说它是一个社会问题。在对其实施惩罚的同时,也应考虑激发的矛盾与社会心理上的不公平感。固然,占国家便宜的开发商自然是令人生厌,需要拍打的。小产权房危害正常房产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应看到,还有些公然违反国家政策,官商勾结骗购经济适用房,特别是那些长期权大于法,公然占用社会福利资源,造成房地产市场生态不断恶化的“公仆”,他们也应该被放在“问责制”这门大炮的炮口面前。
    所以,风暴式的治理小产权房让人期待的同时,大家更关注的是实质行动,它的意义远远大于单纯表态。在保障性住房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需要的今天,政府需要做的远远不止是打击,有破必须有立,巩固住房福利体系,进一步控制大量经适房变成永久性的商品房,这些都是现在需要权衡的方面。
    这一次,郭宝平副局长“决不能让开发商占便宜”的话,让我们深切期待。而期待之下,我们深知,假如缺乏社会良知的开发商依旧,笼罩于房奴头顶的乌云依然,那没有刮骨的“小产权房”伤口,仍然不能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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