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各地电价上调方案南网涨幅最高
    2008-07-03    作者:叶勇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家发改委昨日(7月2日)正式发布通知,公布了国家电网五大区域电网公司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电网电价上调方案。根据方案,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适当提高,但四川、陕西、甘肃省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该方案已于7月1日起执行。通知特别指出,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发改委称,此次调整是为了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
  根据通知要求,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影响,适当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其中,南方电网的云南省提价幅度最高,为每千瓦时3.50分钱;东北电网的内蒙古东部地区提价幅度最低,为每千瓦时0.43分钱。北京市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03分钱。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南网上调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南方电网覆盖区域,特别是广东地区历来是电力缺口很大的区域,而且煤炭成本最高,此外原本上网电价基数也大。
  通知还表示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并制定了有关电厂具体电价水平。
  通知提高了符合国家核准(审批)规定的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且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各省调整后数据也已确定,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其中,浙江省电网提价幅度最高,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3.21分钱;四川省电网提价幅度最低,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33分钱。北京市电网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3分钱。
  通知特别指出,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为逐步理顺电网输配电价,补偿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此次还提高了各省区市输配电价。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时2厘钱,但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仍维持原标准。
  通知要求,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贯彻落实。

资 料

提价标准一览

  上网电价

  华北电网有关省(区)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价标准分别为:北京市1.03分钱、天津市1.16分钱、河北北部地区1.6分钱、河北南部地区1.68分钱、山东省1.75分钱、山西省1.99分钱、内蒙古西部地区0.9分钱。
  东北电网:辽宁省1.17分钱、吉林省0.47分钱、黑龙江省0.83分钱、内蒙古东部0.43分钱。
  西北电网:陕西省1.5分钱、甘肃省1.07分钱、青海省1.4分钱、宁夏自治区0.69分钱。
  华东电网:上海市2.14分钱、浙江省2.12分钱、江苏省2.08分钱、安徽省1.2分钱、福建省2.33分钱。
  华中电网:湖北省2.3分钱、湖南省1.8分钱、河南省2分钱、江西省1.5分钱、四川省2.09分钱、重庆市2.7分钱。
  南方电网:广东省2.60分钱、广西自治区3.39分钱、云南省3.50分钱、贵州省1.89分钱、海南省2.44分钱。贵州省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分钱。

  销售电价

  北京市3分钱,天津市2.82分钱,河北北部地区、河北南部地区2.5分钱,山东省2.6分钱,山西省2.9分钱,内蒙古西部地区2.3分钱。辽宁省2.50分钱、吉林省1.72分钱、黑龙江省2.30分钱、内蒙古东部1.57分钱。陕西省2.19分钱、甘肃省2.27分钱、青海省1.91分钱、宁夏自治区1.98分钱,新疆自治区2.5分钱。上海市3分钱、浙江省3.21分钱、江苏省3.01分钱、安徽省2.7分钱、福建省2.97分钱。湖北省2.98分钱、湖南省2.5分钱、河南省2.67分钱、江西省2.1分钱、四川省1.33分钱、重庆市3分钱。(单位:每千瓦时)

  电网输配电价

  华北电网:北京市0.35分钱,天津市0.6分钱,河北北部、河北南部、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西部地区0.2分钱。
  东北电网: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东部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40分钱、0.45分钱、0.40分钱和0.44分钱(均含东北电网0.05分钱)。
  西北电网:陕西省0.61分钱、甘肃省0.5分钱、青海省0.45分钱、宁夏自治区0.48分钱,新疆自治区2分钱。除新疆外,以上提价均含西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0.05分钱。
  为补偿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华东电网的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省(市)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26分钱、0.5分钱、0.2分钱、0.4分钱和0.4分钱。南方电网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14分钱、0.40分钱、0.35分钱、0.50分钱和0.20分钱。
  为补偿冰雪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省(市)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45分钱、0.55分钱、0.2分钱、0.45分钱、0.21分钱和0.5分钱(均含华中电网公司输电费)。 (单位:每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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