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低收入者发红包是狭隘的福利路径
    2008-06-26    作者:陈一舟    来源:大众日报

  广东东莞拟向市民发红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记者获悉,东莞市财政将拿出逾1.2亿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4月底,广州市委书记刘志庚在一次座谈会上说,受澳门为市民发红利的做法启发,打算给市民发放补贴,以减轻CPI上涨给市民造成的影响。他说,这叫“临时生活补贴”。(6月25日《南方日报》)

  在高速增长的CPI面前,物价越来越高,收入增长缓慢,买房难,看病贵,上学负担重……大众的危机感和焦虑感日渐增强。或许正因如此,东莞市的决策者们才断然作出决定,给低收入市民发放红包。但此消息一出,却引发了舆论的诸多批驳之声——红包为什么只面向“户籍人口”而不是像澳门那样面向全体居民?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
  一个城市的财富,是由全体居民共同创造的,改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的财政红包也应该有外来人口的份;但换个角度看,这样的质疑又颇有些苛刻。作为一次福利尝试,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让所有人都满意,受财力有限的制约,红包根本就无法“面面俱到”。
  一时间,这似乎很难让人梳理清楚——东莞准备发放的“低收入户籍人员红包”,到底是对是错、是公平还是不公平。追根溯源,我们回过头来反思,问题还是出在发放现金红包这种福利分配方式上。窃以为,这是一种狭隘的公共福利共享路径,因其本身具有诸多“先天不足”,不仅会引起社会诟病,还容易引发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除了分配对象过于局限导致利益不公之外,还极易在分配对象认定、分配过程等多环节上滋生腐败和不规范运作。
  全民共享发展成果,通过公共财政支付提高公共生存质量,注定是一种长期的、循序渐进的综合福利工程,急躁不得也激进不得——不是发一次或者几次现金红包所能做到的。在我看来,国库充盈了,财政有钱了,通过加大投入提升各项公共福利,以公共福利来实现“全民共享”,才是真正理性、公平的路径选择。
  加大廉租房大量建设、提高住房补贴惠及中低收入群体、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养老资源……在教育、医疗和诸多涉及民生的公共领域,公共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福利存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维护社会公平的二次分配。而这,也许就能避免“有人欢喜有人忧”的尴尬分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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