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5月1日媒体披露东莞拟向市民发红包之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4日,全市领导干部会上传出消息,市财政将拿出逾1.2亿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和此前的“临时价格补贴”相比,此次“临时生活补贴”覆盖范围更广,除了低保户、五保户外,非低保对象中的一至四级残疾人、低保边缘户也被首次列入补贴范围,受惠人数需要统计。(《南方日报》6月25日)
尽管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非常乐观地表示:“此举(发红包)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笔者还是觉得,向困难群体发放红包,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若想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困难群体的经济窘迫状况,发放红包未必是最佳途径,原因很简单:输血不如帮助造血,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刘志庚书记曾经表示,东莞发红包的打算是受澳门等地向市民发红利的启发产生的(事实上香港、新加坡等地都曾经有过类似的做法,年初上海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发出“全国每人发一笔钱”的提议,曾经引起全国性的大讨论),但性质毕竟与澳门等地并非一致:澳门是全员性的分享,也就是咱们所说的那种全民分享改革开放成果;而东莞的“临时生活补贴”实质上不过是扶贫,是一种典型的输血之举。
非常显然,给每一名城市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所起的作用也不过是临时性的,它不可能产生长效的作用。要想让庞大的城市困难群体彻底摆脱经济上的窘迫,政府必须采取长效的措施,把这种输血式的补助,改为造血式的帮助,帮助他们自己走上创造财富的道路。
贫困的根源是什么?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观点,贫困就是权利的缺乏、可行能力的被剥夺。当然,这是一种带有强烈谴责政府主体意味的说辞,他的意思其实是说,贫困的根本根源是政府未能给贫困者提供出创造财富的机会,贫困者创造财富的权利因为政府的缺位而遭到了剥夺。既然如此,要使城市困难群体彻底脱贫,政府理应在安排他们就业、为他们创造合适就业机会上下功夫,能够使得他们充分施展创造财富的“可行能力”。
政府给城市困难群体创造合适的就业机会,困难很多,但最大的困难恐怕是资金、信息和技术上的困难,但如果政府能够拥有较多的资金储备,在设计规划上便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如免费组织困难人员进行培训,对特殊阶层实行特殊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一旦如此,城市困难群体便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原先那种接受政府送来的“鱼”的局面,而是在政府的政策倾斜之下自己动手“捕鱼”去吃。
东莞市财政这次准备拿出逾1.2亿元的资金,数额巨大,如果将这部分资金转移到帮准困难群体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面上来,所产生的效果会不会比单纯地每人发放一千元钱更好?会不会把这种临时补助变为长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