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将拿出逾1.2亿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按照红包发放方案,被列入此次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包括低保对象、五保户等七类人群,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6月25日《南方日报》)
按照初衷,东莞市政府此次“派红”,是学习澳门特区政府不久前向全体居民派发大红包的做法,不同的是,东莞得到的却是不少质疑声。主要的质疑点在于,“派红”只惠及户籍人口,没有当地户籍的新莞人享受不到。而澳门“派红”是将发放范围分为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两种,即澳门常住人口都包括在内。东莞既然要学澳门,为何不惠及所有常住人口呢?众所周知,东莞是制造业重镇,有数以百万计的外来打工者。他们常年在东莞工作,为东莞经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据统计,2006年东莞常住人口为674.88万,其中户籍人口仅168.31万。如果仅将“派红”范围限定在户籍人口中,其他常住人口肯定有不公平之感。 由此可见,质疑并非针对善政之“善”,而是针对技术层面上的具体操作办法。东莞能否像澳门一样,以现金形式把红包直接派到每个居民手上且不会引起公平与否的争议呢?显然,这不可能。光看人口基数,澳门的居住人口不过40多万,即使每个澳门人分到3000元~5000元不等的红包,澳门特区政府也才花去不到20亿元,而东莞常住人口差不多700万,每人分1000元的话,政府将为此付出近70亿元的公共财政。这么大的开销,东莞财政肯定是难以承受的。事实上,对生活必需品实施政府补贴、降低公共服务的收费、开展税务减免计划等等,何尝不是政府发“红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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