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目前最严重的问题是,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而产业秩序尚不完善、尚不规范的状况下,将虚拟的电子读物大量复制,竟变得如此简单与廉价。而有些所谓的“电子书”产品,不但功能乏善可陈,甚至还会成为“盗版”的工具,这就不能不让作家和出版商们忧心忡忡、胆战心惊。 小孔上班的公司离家有1个半小时的车程,每天一个来回就是3个钟头。她每天打发这段“寂寞旅程”的方式就是用她的MP4看“电子书”。而现在和小孔一样喜欢看电子书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多,另外支持电子书的移动终端也是五花八门,手机、MP3、MP4、PSP、PDA等都可以观看电子书,甚至一些车载GPS也支持电子书功能,当然坐在家里用电脑看电子书更是不在话下。 记者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电子书下载”,数量众多的网站都提供电子书下载,这其中许多网站都声称免费和只需在网站注册即可下载。拿《哈里波特》来说,纸制图书每本大概在80元左右,而下载其电子书版本,大约只需付出2元钱。据调查,这些提供电子书下载的网站却往往并不拥有版权。
电子书版权纠纷频发
继网上传播音乐和电影作品频频掀起网上版权之争后,电子图书的版权问题已经是网上版权争执中的焦点。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最大的图书出版商兰登书屋起诉Rosetta
Books网站,理由是后者在网上销售兰登书屋出版的一系列作家著作的电子版本。 兰登书屋在向纽约法院提出的起诉中,指责Rosetta
Books盗用了公司的存书作品或一年多前出版的书籍,而兰登书屋对这些图书拥有版权。兰登书屋的起诉书中写道:“这些版权协议以及其他条款,授予兰登书屋以‘书本的形式’出版这些图书的专利版权,意味着转让给兰登书屋以电子图书的形式出版这些作品的独家权利。” 被告方Rosetta
Books则辩驳称,兰登书屋和这些作者之间的协议并不包括电子书在内。该公司分别与作者另外签订了合同,由此获得了在因特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出版的权利。 这场争论的核心是,作者还是出版商拥有将书籍电子化的权利。对此兰登书屋认为,在因特网诞生之前,作者已经授权出版商以“书本的形式”出版他们的作品,这意味着作者同时也授予出版商将书籍电子化出版的权利,而Rosetta
Books这家新兴的网上销售商则绕开出版商,直接与作者签订合同,享有电子化出版的权利,并据此认为电子化书籍并不包括在印刷书籍的合同之中。 在国内的版权被侵犯方式却并不一样,往往网站在作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著作电子化后供网民下载,作者发现并欲维权时后,皮球被踢到了纸制图书出版社。网站往往花了非常低廉的价格从出版社手中拿到所谓的“电子出版权”。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版权界人士表示,建议未与出版社签订数字版权的作者,应主动找出版社补签电子版权协议,以免日后陷于维权困境。
网站签约作者可解版权危机
作为盛大旗下最大的电子阅读平台,起点中文网则走出了一条有效解决版权纠纷的新尝试。起点网与一些知名“网络写手”签约,买断作者的版权,并与作者共享收入。起点网上的作品发布和销售都是即时的,边创作边阅读的模式使作者与读者之间产生了互动,极大提升了作者的创作热情。而且,作者的收入按月计算,版税是用户费的50%至70%,比传统版税高很多也快很多。据了解一些热门网上作品,作者累计的稿酬已逾百万。这一模式使网络作者大量涌现,优秀作品层出不穷,而又化解了困扰作者与网站双方的版权纷争。 不仅如此,起点还反攻了传统纸制图书及音像市场。2007年6月,起点邀请杜琪峰导演及多名知名演员到场,宣布将网络小说《鬼吹灯》改编拍摄成电影。该网站还与近百家出版社建立了合作关系,出版了上百种图书,数量多达上千万册。在向海外输出中,每年向港台出售近百种图书版权。去年,它又与韩国、越南、美国等地出版商建立了合作往来,网络小说已输出至韩国、越南等地。看到起点的成功模式,许多采用类似方式运营的网站也是遍地开花,榕树下、幻剑书盟、潇湘书院、红袖添香等网站也大获成功。
数字技术破版权保护难题
电子书的随时随地阅读、方便携带,无疑给读者带来了很大便利,之所以还未得到应有的发展,翰林汇的李庆成博士认为,尚未建立一个与之相应的全新的电子书产业的版权体系是最大的桎梏。 李博士表示,“电子书”目前最严重的问题是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而产业秩序尚不完善、尚不规范的状况下,将虚拟的电子读物大量复制,竟变得如此简单与廉价。而有些所谓的“电子书”产品,不但功能乏善可陈,甚至还会成为“盗版”的工具,这就不能不让作家和出版商们忧心忡忡、胆战心惊。显然,这正是目前制约电子书产业发展的瓶颈。 据了解,翰林汇通过一整套的电子版权保护技术来让“电子书”的流通与使用在受控范围之下。首先,个性化ID
电子读物技术的应用。即每份读物内容相同,但数据却可能完全不同,阅读装置可以识别。如此一来,单独的大量简易复制便不存在,而个性化的唯一标识ID,就成为基本的支撑点。其次是数字水印技术。数字水印将数字个性化的痕迹在文档中结合,将对于说明文档本身的归属及痕迹的追查、取证起着重要作用,数字水印使得数字的个性化痕迹在电子文档中得以体现。 无论如何,“电子书”正在得到普及和飞速发展。北京大学互联网经济研究所的刘先明认为,“在读者可以免费获取电子书的情况下,让大家自觉维护版权,交纳费用是困难的,而随着电子版权登记制度的完善,以及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电子书’产业必然得到健康而快速的发展,读者也会为他们喜爱的电子读物慷慨解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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