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全部享受医保待遇
广州低保困难群众
    2008-06-20    黄艳    来源:市场报

  广州市5万名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将于本月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并从7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据悉,《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启动至今,已有3万多低保低收入的困难群众资料传递给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困难群众参保政府帮办

  家住海珠区滨江东路的黄先生一家三口除妻子有一份零工外,他和女儿都依靠政府低保救济金生活。长年患病在家的黄先生,每月医药费都在500元左右。
  得知自己能够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后,黄先生很高兴,“这真是个好消息。参保后,每月的医药费就可以节省很多了。只是我该怎么去办理参保手续呢?”
  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提醒,民政资助类居民无须自己前往街道排队办理,困难群众的参保将由政府部门统一包干帮办。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员,“这部分人首次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由民政部门或残联统一办理纳入参保,而既是低保又是残疾的人群,将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

低保生由教育部门参保

  广州市民政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市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约有5万人,本月内将全部完成他们的办理参保登记,“此外,由于低保群众中还有一些学生,为避免二次参保,低保户学生的资料将经劳动部门审核剔除出来,届时这些学生将统一从教育部门参保。”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本月完成办理参保手续后,下月就开始缴费了。
  “这类民政资助类群众的缴费统一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民政部门也将统一帮其缴费。待缴费完成后,这部分群众的医保卡将被统一发放到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手中。”

7月起可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在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体本月全部完成参保手续,下月缴费并领取医保卡,保证他们从7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由于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体存在流动性,民政部门将每年确认参保人员资助资格。符合条件的继续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不符合资助条件的,按规定停止资助,按其所属参保人群类型参保缴费。

北京7月实现医保全覆盖 一年最高可以报销7万元

  7月1日起,北京市最后一部分未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人群——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将开始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届时,北京市的医疗保险将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无缝衔接。这也意味着北京率先在全国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此前,除只占城镇居民5%比例的无业、重残人员外,大部分人员都享受到了医疗保险。下月开始,47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重残居民,将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7万元。其中,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还可以享受到免费参保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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