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监会的文件无疑对切实减轻受灾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负担、推进灾后重建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核销灾区贷款的最关键问题,是如何认定“无力偿还”。银监会出台的紧急通知只是一个原则性、框架性的文件,虽对银行的核销工作有指导作用,但没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还需看到,通知中没有将“借款人”区分为企业和个人。由于四川灾区受影响的个人贷款量不会太大,所以这次核销贷款的重点还应该是企业贷款。相比之下,企业贷款的核销比个人贷款要复杂得多。 郭田勇认为,要严格遵循通知规定,只有在地震中遭受损失且的确无力偿还的借款才能被核销。在核销贷款过程中,银行还要取得法院、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也就是说,即使房屋被震毁,但借款人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的,还是应该还款。因此,还需有细则配合通知规定执行。
工行副行长张福荣说:"因为我去过灾区,我看过,从感情上来讲商业银行怎么做都可以。但从政策上来讲应合理对待,商业银行要根据人民银行、监管部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在有关法规和政策允许及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找到妥善处理的办法。"
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说:"核销的问题是金融机构共性的问题,所以银行业协会也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处理,同时也会按照核销的法定政策,实事求是地做核销。但是也会有统筹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