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无力偿还房贷申请让灾民放了心
    2008-05-28    作者:徐光木    来源:中国网

    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23日下发后,四川银行业迅速部署,即将打响一场受灾贷款呆账核销"攻坚战"。中国银行25日在四川广元市受理了首例个人客户提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新华网5月26日)

    虽然还只是受理申请,但我还是对银行的审批结果充分信心和期待,在我看来,首例受理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所传达的信息绝不只限于受理这件事情本身,它透露更多的,是政府和银行对地震灾难给受灾群众造成的损失担负起责任的积极态度。
    这种积极态度异常重要。众所周知的是,5.12灾难发生后,网络上有关受灾群众是否需要偿还房屋按揭贷款,如何偿还贷款,偿还多少贷款就已经风声水起。人们普遍持这样的观点,既然房子都已经因为不可抗力变得不存在了,也就是说按揭贷款赖以存在的基础消失了,房贷者本人还需要偿还贷款吗,更别说当事人已经成为了无家可归、不明分文甚至妻离子散的灾民。
    话虽这么说,但事情在最终表达之前,受灾群众基于还贷的心理压力一定是存在的,他们都知道,银行是企业,而不是慈善机构,还不还贷岂能由受灾群众说了算。所以,银行受理个人客户提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无异于给广大受灾群众吃了颗定心丸,至少使他们知道,悬着的心不可能永远悬着,很快就会尘埃落定的。
    乐观地猜测,假使银行都会以对受灾群众负责,为受灾群众着想的心态来对待每一笔无力偿贷申请,也并不等于说除此之外银行就可能无所他为。依笔者之见,银行接下来所要做的工作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核销呆帐贷款的过程中要防止少数人钻空子,冒用受灾群众的身份或者夸大受灾损失,从而恶意规避还贷义务;二是紧急促成房产保险政策的出台,最终形成国家、银行和保险企业共同为房屋因不可抗力损坏的风险和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不能因为受灾群众的无力偿贷行为影响他们的信贷记录,给他们的个人信用留下污点。
    当然,在房屋保险等政策完善之前,银行为受灾群众的还贷负责,也就是免除债务对银行来说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一,及早处理基于灾难所产生的死帐、呆帐有利于提高银行的资金利用率,降低银行不良信贷水平,进而提高银行的资产管理水平;其二,体恤受灾群众,为他们分担信贷风险,短期内虽然不利于企业利润的提高,长远来看,却有益于银行公信力提高,从而增强国内银行在国际金融竞争条件下的核心竞争力。而后者对于包括银行在内的企业来说,是安身立命、发展壮大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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