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答记者问
    2008-05-09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工作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就2008年全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答记者问

    日前,财政部下发通知,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厅(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以及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据了解,检查工作于5月份在全国展开,预计9月底结束。近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此次全国会计监督检查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检查目的: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问:本次全国会计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会计工作是经济、财政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从1999年至今,财政部每年都组织各地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对象涉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合新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体系2007年开始实施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一是规范中央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促使中央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二是确保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得到有效执行。三是保障新审计准则在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实施,督促注册会计师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四是确保国家重大财税改革的顺利推进,重点检查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等重大财税制度改革实施情况。五是扩大会计监督的覆盖面。除组织专员办开展重点检查外,财政部还组织各地财政厅(局)选取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扩大会计监督的规模和覆盖面,建立和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会计监督机制。

公布名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

    问:今年财政部对直接组织专员办检查的名单进行了公布,有何考虑?
    答:按照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财政部自1999年起建立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制度,切实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根据检查情况,财政部目前已连续发布了13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向社会公布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工作的透明度,财政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披露今年被检查单位的名单。
    检查上市公司:确保新会计准则有效实施
    问: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首次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政部将上市公司作为检查重点之一,是否为了加强对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管?
    答:信息披露特别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是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制度性基础。新会计准则率先在上市公司贯彻实施,其根本目的在于规范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今年将上市公司列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既是检查新会计准则实施情况,也属于正常的例行检查,有利于防止证券市场上的虚假披露和投机炒作等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检查事务所:确保注册会计师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问:今年的检查重点除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外,还包括20多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请问有何考虑?
    答: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财政部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管理是财政部的重要工作职责。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先后对59家事务所、107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违规的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给予了暂停执业甚至吊销证照的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只有69家,但却占有相当大的审计市场份额,审计对象涵盖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等重点企业,涉及众多基础行业和支柱产业。这些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今年,事务所检查将采取直接检查和延伸检查两种方式,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方位监管。重点检查质量控制、对分所管理、审计程序等环节,确保事务所在审计中严格执行新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使事务所成为保障准则执行和会计信息真实公允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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