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理财产品 不应片面追求“高收益”
    2008-05-09        来源:国际金融报
  前期媒体报道的某银行系理财产品,挂钩几个国内银行H股的相对表现,产品收益率依据“15%-相对表现”支付。引起客户不理解的是:客户当初以为投资的是H股,即看涨H股,结果实际理财产品挂钩的并不是股票的涨幅,而仅仅是股票的相对表现,即看好股票相关性。只有在几个股票涨跌幅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拿到15%的收益率。结果,股票虽然涨了,挂钩资产的相关性却差了,导致了客户零收益——这才是客户不满的真正原因,即客户在购买产品时并未理解产品的投资理念。
  由此可见,并不是该产品本身不符合市场需求,而是由于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本身所挂钩标的的投资情况没有足够的认识。试想,如果当初确实有投资者看好几个国内银行H股的相对表现,而不是绝对表现,那么上述银行系的理财产品就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该产品也设定了保本机制保障投资本金安全。
  虽然理财产品“零收益”现象的出现使得投资者对挂钩类理财产品产生了一定的质疑,但也不应将此类产品全盘否定。从海外理财市场的实践来看,挂钩类产品的发行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类产品可以与股票、商品、指数、外汇等市场上已有的投资标的挂钩,结构设计灵活,并可完全保证或部分保证本金。应该说,此类产品可以在保障本金的前提下参与高风险市场的投资,既降低了投资风险,同时又拥有获取高收益的机会。
  举例来说,在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的前提下,老百姓愿意拿出钱来长期投资股市,但是否能承受得住类似2008年第一季度的巨幅调整呢?传统的股票型基金也许不行,而“零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也许就更适合投资者,既保住了本金,又不必退场招来“踏空”风险,心态平和地静候未来收益机会。
  据了解,一些银行同时提供 “看涨”和“看跌”两款产品,那么可以想见,到期时,必然会有一部分客户会是“零收益”甚至“负收益”。因此,若片面追求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是“正收益”和“高收益”,那么必然会导致银行选择产品的主观判断风险增加,并最终使得客户对银行产品的自主可选择性减弱,并进一步导致投资风险上升。
  当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宣传和销售挂钩类产品时,也应翔实地向客户介绍该产品的挂钩标的及产品结构,全面揭示产品的投资风险。
  随着2006年至2007年国内及香港资本市场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海外资本市场,甚至是商品、外汇市场。但由于国内投资者投资渠道的限制以及投资经验的不足,不少投资者也只能在外观望而已。境内金融机构开始关注到投资者的这一理财需求,除了QDII类投资工具外,2006年、2007年国内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与股票、商品、指数、外汇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记者日前从建行了解到,该行于2007年4月发行的一款汇得盈“H股回归”理财产品已于今年4月底到期,产品获得22.18%的年收益,在同期同类产品中处于较高水平。
  面对市场上推出的形形色色的挂钩类理财产品,应理性选择理财产品。首先,投资者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购买理财产品,都应对投资标的市场有个大概的了解,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选择投资方式。其次,投资者应独立判断银行的理财产品是否与自己的投资理念相契合,或通过咨询相关理财专家后确认产品的投资方向。最后,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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