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五一”小假期首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虽然大部分公共场所已经难觅“吞云吐雾”的现象,但因宣传和执法力度都不够,仍有部分场所“禁烟令”下灭烟难。更有甚者,将禁烟区包装成“生财区”:想无烟只能进包间,然而,这里的包间只为5位以上的“团体”客人提供;而且可以吸烟的大厅内免费提供酸梅汤等酒水,而禁烟的包间内则需顾客自己埋单酒水。 禁烟是好事,利国利民。不仅奥运前后应禁烟,还应该一直坚持下去。由于中国烟民众多、积习难改,禁烟刚一开始遇到点困难在所难免,这早在意料之中。但像北京某些餐馆那样,禁烟能禁出个“生财之道”的,却还是让人大感意外、大跌眼镜。 想无烟只能进包间,但包间却为“团体”客人专设,且要为大厅内免费提供的酒水埋单。吸烟的人可以享受少花钱的优厚待遇,想无烟的却必须额外付出费用——
商家此举,到底是在落实禁烟呢,还是在动用“经济杠杆”变相怂恿吸烟?如此一来,商家一方面似乎是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若干规定落到了实处,可以应付检查;另一方面,却是既不得罪吸烟顾客,更是为自己开辟了新的“创收渠道”,显然是“一箭多雕”的妙招。 禁烟禁出个“生财之道”的反常现象,不仅让我们领略了某些商家的精明和善于钻营,同时更是暴露出了禁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相关部门深思:禁烟的规定还有没有不太完善的地方,比如禁烟区该设在何处、要占到营业场所多大的比例?对某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应付检查、阳奉阴违,有没有应对之策?宣传和执法是否到位,是否能让自觉的人主动禁烟、让不自觉的人不得不禁烟等等。 |
|
|
|
|
|
|